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村议会

村议会

村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北洋政府时期,云南省于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七月公布《村自治条例》,开始实行村自治。村自治的议决机关为村议会,由议员组成,其名额依户口多寡而定,一百户以下的五人,一百户以上每增五十户递增一人,最多不得超过十六人。设议长、副议长各一人,由议员互选。议员任期二年,连选得连任,但不得超过三次。村议会的职权为:一、议决村自治事务;二、制定村公约、村规则;三、议决村自治经费的筹集、处理与保管方法以及预算、决算;四、选举村长、村佐,并监察其执行事务;五、答复监督机关(县)的询问;六、提出建议于监督机关; 七、受理村民请愿;八、其他属于村议会职权范围以内的事件。

猜你喜欢

  • 掌交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掌交置,北周沿置。秋官府蕃部中大夫属官,掌与依附国的交往事宜,正三命。下设掌交中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掌交”。

  • 内殿通直

    金内侍寄禄官名,秩正六品,初名内殿给使。

  • 掌玺

    官名。隋炀帝所置女官二十四掌之一,隶尚服局,置二员,从九品,与典玺佐司玺,掌内宫琮玺符节。宫中女官名。见“掌玺”。

  • 劳工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工商部。其职掌为:一、劳工团体之指导监督事项;二、工厂矿厂之监督检查事项;三、工人教育事项;四、工人失业及意外事件之救济事项,五、工人保险及劳工银行合作社之筹设事项;六、工人

  • 王国大行

    官名。西汉置,见“王国卫尉”。

  • 光禄寺丞

    参见“光禄丞”。官名。为光禄寺卿的佐官,其地位仅次于少卿,掌衙署内部事务。见“光禄寺”。

  • 百将

    官名。战国秦置。统领百人士卒的将官。《商君书·境内》: “五人一屯长,百人一将。其战,百将、屯长不得首,斩。”武官名。战国时秦国军队编制,每百人设百将一人以统率之。

  • 山阳公国督军

    官名。曹丕篡汉后封汉献帝为山阳公,于山阳公国置督军以监视山阳公。晋武帝泰始二年(公元265年)始罢其禁制。

  • 学习审判员

    官名。见“审判员”。

  • 东西染院使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 (978),分染坊为东、西染院,改染坊使为东、西染院使。其后,用为武臣迁转之阶,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 (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