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买务
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 (976—983) 中置,掌收购宫廷、官府所需之物。设监官三人,以京朝官、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下有库子、秤子等人吏。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归隶太府寺。南宋沿置。孝宗隆兴二年 (1164),选注通判、知县资序,不曾犯赃私罪,年未及六十者主管。
官署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置,掌禁中贸易,凡内用物有缺,便向民人购买。见《文献通考·职官十四·杂买杂卖务》。
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 (976—983) 中置,掌收购宫廷、官府所需之物。设监官三人,以京朝官、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下有库子、秤子等人吏。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归隶太府寺。南宋沿置。孝宗隆兴二年 (1164),选注通判、知县资序,不曾犯赃私罪,年未及六十者主管。
官署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置,掌禁中贸易,凡内用物有缺,便向民人购买。见《文献通考·职官十四·杂买杂卖务》。
即“奚六部秃里”。
分见“工部黄档房”、“宗人府黄档房”。
官名。清朝八旗步军营所属掌管京师城门之长官。康熙十三年(1674)设。初名“城门尉”,后改称“城门领”。从四品。掌理门禁事务。额设满洲十八人,守内九门,每门二人; 汉军七人,守外七门,每门一人。所领守
官名。清末户部银行长官。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设。定额一人,简任,任期五年。掌管全行事务,并为理事会议长。
参见“仪曹郎”。
即“录尚书事”。
官名。明初户部、刑部所属山西部分置。参见“山西部”。
官名。清朝蒙、回各部扎萨克属官。统管一旗之事。遇有缺出由札萨克择本旗台吉、塔布囊之贤能者以原品补放,或以参领选补。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员额一人,直属于札萨克,总领旗众。由台吉、王公中选补,如
官名。东汉置,属卫尉,员一人,为右都候副贰,秩三百石。主剑戟士,领员吏二十三人,卫士四百一十六人,徼巡皇宫,及天子有所收考。官名,东汉置,属卫尉,佐都候掌剑戟士在宫中巡逻,秩三百石。《后汉书·百官二·
明清时由政府任命的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行政官员之统称。相对于土官而言。因属政府派设,有任期,可调动,不同于世袭的土官,故名。即政府任命之官,因随时可以调往他处,故称流官(流动之官),它是与地方土官相对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