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保
清朝荐擢官吏之方式。京外大员推荐有才能之人或叙录有功劳之官员,奏请以某项官职任用或赐与某项荣典,其章疏交吏部等衙门审议者,称为明保。如有特殊才能奏请破格录用者,一般交军机处存记,于适当之时提请任命,称为密保或暗保。
清制,京外大臣推荐有才能的人或叙录有功劳的官员,请求以某项官职任用或加以某项荣典,奏报以后,交吏部审议,称为明保。
清朝荐擢官吏之方式。京外大员推荐有才能之人或叙录有功劳之官员,奏请以某项官职任用或赐与某项荣典,其章疏交吏部等衙门审议者,称为明保。如有特殊才能奏请破格录用者,一般交军机处存记,于适当之时提请任命,称为密保或暗保。
清制,京外大臣推荐有才能的人或叙录有功劳的官员,请求以某项官职任用或加以某项荣典,奏报以后,交吏部审议,称为明保。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左武伯中大夫属官。统禁军旅贲上,负责皇帝临朝及出行的侍卫,下设左旅贲率中士、左旅贲倅长下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名。西域诸国置,或分左、右,佩汉王朝印绶。
军官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为南京卫戍总督府的长官,见“南京卫戍总督府”。
官名。明清六科之主官。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六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正七品。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清顺治十八年(
禁卫军指挥机构。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右武候置,为十二卫之一,置大将军一员、将军二员,统诸鹰扬府府兵; 置护军四员,掌副贰将军,寻改武(虎)贲郎将,又置武(虎)牙郎将六员,有长史、录事参军,司仓、
官名。魏晋南北朝至隋初为尚书省度支曹长官。魏、晋、宋三品,梁十三班,陈三品、中二千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二品中,二十三年改三品,北齐三品,隋正三品。隋文帝开皇三年(583) 改名民部
即“司天散官”。金初自从七品而下止五阶。熙宗天眷(1138—1140)定制,自从四品而下,立为二十五阶。
官名。清朝神机营所辖二十五营之长官,额设二十四人。掌管分辖营众训练之事。
满语官名。汉名为给使什长。清初,满洲八旗每旗内设他库尔使(给使应役之人)十名,内设壮尼大一员。正六品。掌管一旗承差人役事宜。例由他库尔使补授。此外,蒙古、汉军旗中亦设。
官名。宋朝初年置,太宗淳化五年(994)改为国子监直讲。后复置,以幕职州县官充任。掌以经术教授学生。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