斋谕
宋朝学校职事名。仁宗庆历(1041—1048)中,太学始设,协助斋长率导本斋学员,执行学规和斋规。后各类学校分斋教学者,皆置。
宋学校职事名。宋代各类学校都分斋教学,每斋学生约三十人。北宋庆历间,始于太学设置斋谕。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后,太学各斋设置斋长、斋谕各一人,均选学生担任。斋谕协助斋长,督率本斋学生执行学规和斋规。
宋朝学校职事名。仁宗庆历(1041—1048)中,太学始设,协助斋长率导本斋学员,执行学规和斋规。后各类学校分斋教学者,皆置。
宋学校职事名。宋代各类学校都分斋教学,每斋学生约三十人。北宋庆历间,始于太学设置斋谕。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后,太学各斋设置斋长、斋谕各一人,均选学生担任。斋谕协助斋长,督率本斋学生执行学规和斋规。
爵名。初指子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后仅为爵位名。食邑为县,故爵前常冠以所封县名。晋朝始置,位在开国伯下,二品; 南朝沿置,梁开国诸子位视二千石,班次之; 陈为九等爵第五等,五品,秩视二千石; 隋朝置为第
清代于翰林院设典簿厅,掌章奏、文移及吏员、差役的管理事务,并保管图书。主官为典簿,满汉各一人,下设孔目满、汉各一人,笔帖式若干人。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初沿置。春官府典命司次官,佐典命下大夫掌内外九族和玉帛衣服的礼制规格以及全国的僧、道等宗教事务。正三命。后改典命为大司礼,遂罢。
官名。为宣徽院的佐官。辽北面朝官北南宣徽院分别置同知北院宣徽使事与同知南院宣徽使事。位在宣徽副使之下,同知宣徽院事之上。
使职名。唐玄宗开元十六年(728) 以宇文融充河南北渠堰使,用《禹贡》九河故道开稻田,换取陆运钱,收其利。五代后周显德五年(958)十一月置关西渠堰使,于雍、耀二州界(今陕甘交界一带)疏泾水(今泾河)
官名。西夏置。内侍阶官。西夏中期惠宗时有此官职,多以党项人领其职。宦官职名。宋置,见“祗候高品”。
官名。清朝官署或办事机构之职官。一般为总办之副职,即帮助办理各项事务之意。其品秩视机构而异。如帮总办、帮提调等。清代后期中央或地方临时机构中主管官的副职,其资格略次于会办的,称为帮办。北洋政府沿置,设
见“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
见“土府”。
官名。见“中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