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官处人事室主任
官名。属“国民政府文官处”,见该条。
官名。属“国民政府文官处”,见该条。
官名。户曹长官。汉朝三公府及郡府置,主户曹事。三国、西晋沿之。东晋、南北朝仅置于州郡县户曹,公府、将军府所置改以参军主之。官名,汉朝公府置户曹掾,为户曹长官,掌民户、礼俗、祠祀、农桑等事,有副职“属”
吏名。宋朝御史台左、右巡使属吏,负责纠正百官班序,历九选授勒留官后,考察合格,许出为县主簿、县尉。
官名。宋朝提刑司属官,掌检详法律。参见“提刑司”。官名。宋神宗熙宁六年置诸路提刑司检法官,掌检察刑狱之事等。见《宋史·官官七·提点刑狱公事》。
官名。北魏置,掌皇帝起居注之修撰,以文学之士为之。《册府元龟》卷五五四《国史部·总序》:北魏“置修起居注二人,以他官领之,而隶于集书省”。西魏沿置。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起居郎、舍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掌讶中士八人,掌迎宾客。北周仿《周礼》之制置掌讶中士,正二命;掌讶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宾部中大夫。
民国置,为省行政机关之一。管理全省教育行政及学术研究事宜。设厅长一人,总理厅务,指挥监督所属职员及所辖机关。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九月八日公布《废止省长公署政务厅内教育、实业两科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81)仿《周礼》掌客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属官,员一人,掌南边诸国使臣来朝的接待与安排。下设南掌客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署名。清末学部总务司所属三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收储各种公文、函电、案卷、册籍,分类编号,兼管各省学务报告等事。置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
官名。清朝道员之兼衔。顺治(1644—1661)中沿明旧制,分设守道、巡道,辅佐藩臬二司办理地方政务,乃省与府州之间的地方长官。皆带原品衔充任。由京堂,如各寺卿品级等官补授者为参政道,从三品。乾隆十八
官名。简称“州同”详“州同”条。官名。金元明诸代,诸州不设通判,而以同知为其副职。金制于节镇州置同知节度使,防御州置同知防御使事,刺史州置同知,分别为节度使、防御史、刺史之副。元制于上、中、下州亦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