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末藩镇设置的特种部队。见“落燕都”。
爵名。魏晋始置,初定为“公”的一个等级,高于县公。其后各朝多置。晋武帝咸宁三年(277)定大、次、小王国制,规定郡公制如小国王。北魏道武帝天赐元年(404)赐郡公国臣吏,自五十人至百人不等,北周时定食
明代宦官衙门司礼监的附属机关。专管营造龙床、龙桌、箱柜之类。设掌作官一人,散官十余人,由司礼监监工年老资深者挨转。
宋朝官员考选方式之一。凡选人(包括荫补得官、同进士出身与特奏名者)及宗室子弟须赴吏部流内铨或吏部长官厅考试,合格者始注文职差遣,称铨试。
武官名。属“骁骑营”,掌分辖营兵。参见“骁骑营”。
科举常科科目之一。唐穆宗时始置,分为一史与三史两科,一史为《史记》、三史为《史记》、《汉书》、《后汉书》,每史问大义百条,策三道。义通七、策通二以上为及第。宋沿置三史科, 淳化三年(公元992年)规定
官名。北齐都邺,城内有东、西二市,分别置东西二市署,隶属于司州牧。二市署分掌商业贸易的管理,各以令、丞为正副主官。
即“五计司”。
官名。三国蜀置。《三国志·杨仪传》:“(建兴)八年(230),(杨仪)迁长史,加绥军将军。”杂号将军名,三国蜀置,掌征伐、驻守或后勤工作。《三国志·蜀书·杨仪传》:“(建兴)八年,迁长史,加绥军将军。
官名。辽朝置,属北面官。亦称“北大王”、“五院大王”。统领五院部军政、民政。原称“北院夷离堇”,太宗会同元年 (938) ,改称大王。官名。辽置,为北大王院的长官。见“北大王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