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命
文书名。属“敕”之一种。是皇帝专用的命令文书之一。明朝皇帝封赠中下级官员时使用,文字由殿阁大学士起草奏定。清沿明制,用作敕封外藩,封赠六品以下官员及世爵有袭次者之凭证文书。书于锦轴之上,轴柄有玉饰、犀角饰、黑牛角饰之别。文字由翰林院撰拟,内阁大学士奏定,于内阁侍读学士、侍读内简委一二人专司检稽,按品颁给。非因事追夺或绝嗣,例不交还。
文书名。属“敕”之一种。是皇帝专用的命令文书之一。明朝皇帝封赠中下级官员时使用,文字由殿阁大学士起草奏定。清沿明制,用作敕封外藩,封赠六品以下官员及世爵有袭次者之凭证文书。书于锦轴之上,轴柄有玉饰、犀角饰、黑牛角饰之别。文字由翰林院撰拟,内阁大学士奏定,于内阁侍读学士、侍读内简委一二人专司检稽,按品颁给。非因事追夺或绝嗣,例不交还。
西晋行政区划。晋初承魏旧制有司隶、兖、豫、冀、青、徐、幽、并、雍、凉、荆、扬、益、梁十四州,太始五年(公元269年)析雍、凉、梁三州之七郡置秦州,太始七年(公元271年)析益州置宁州,咸宁二年(公元2
官名。金朝宣徽院长官,秩正三品。参见“宣徽院”。
官署名。参见“尚方”。官署名,秦始置尚方,汉沿置,武帝时分为左中右三尚方,掌制刀剑及宫中所用上好工艺制品。魏、西晋、宋、齐、梁、北齐、隋、唐皆沿置。见《文献通考·职官十一·少府卿》、《续文献通考·职官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正三品。掌承政厅庶务、收支两科事项。宣统二年 (1910) 撤。
官名。见“尚方令丞”。
春秋时晋国军队中军尉、司马、司空、舆尉、候奄五种军官合称。皆大夫爵。《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齐)赂晋侯以宗器、乐器。自六正、五吏、三十帅,三军之大夫,百官之正长师旅及处守者皆有赂。”春秋时晋国五
官名。见“三司副使”。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制司所属五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宣统二年(1910),随司改归海军部。掌拟定海军各项章程,经管海军各类人员履历册籍。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可省称为“右遂伯”。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五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职掌参见“遂伯中大夫”。
官名。见“遥辇乣详稳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