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科
官署名。清朝户部诸司及工部节慎库所属机构。顺治 (1644—1661) 中置,分掌出纳款项之事。
官署名。清朝户部诸司及工部节慎库所属机构。顺治 (1644—1661) 中置,分掌出纳款项之事。
官名。见“尚方令丞”。
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官缺不入月选,留归本衙门主官题补授官之例。在京司官、小京官、笔帖式有定为题缺者,皆由本衙门留补。在外道府以下,部选缺内有升调所遗之缺,准为封疆留缺,佐杂之要缺亦为留缺。凡留补者
官名。与太子太傅并称太子二傅。西汉协助太子太傅监护、辅翼、教导太子,秩二千石。与太子太傅同领太子门大夫、庶子、洗马、舍人等东宫官属。东汉秩中二千石,掌辅导太子及东宫众务,原二傅所领官属,及原隶詹事之率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金部郎”互称,为尚书省金部曹长官。唐朝定置为户部金部司长官,从五品上。高宗、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珍大夫、司金郎中,寻各复旧。五代沿置。北宋前期为五品寄禄官,不预司务,神宗元丰(10
即“支应所”。即“支应所”,详此条。
官名。三国魏置。晋武帝泰始四年(268)罢此职与振威护军,改置左、右积弩将军。官名,三国魏置,掌护卫或作战。
官署名。金朝统领军兵机构。设于诸京。海陵王天德二年 (1150) ,改为本路兵马都总管府。
官名。清朝军机大臣的正式名称之一。一般任以初入军机处资历较浅者,有见习之意。俟一、二年后有一定资历,可由皇帝正式任命为“行走”,去消“学习”二字。参见“军机大臣”。
官名。战国置。掌冶铸的低级工官。《战国策·西周策》: “函冶氏为齐太公灵良剑。”姚宏注: “函、姓也。冶,官名也,因以为氏。知铸冶,晓铁理,能相剑。”
官名,俸六百石,前后汉皆置,掌审判诏狱罪人。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参看“廷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