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举都城所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三年(1267),掌修造都城内外仓库,隶工部。秩从五品。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二员。
官署名。元至元三年(公元1266年)置,秩从五品,属工部。掌修缮都城内外仓库等事。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二人。吏目、照磨各一人。下属机构有左右厢,设官四人。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三年(1267),掌修造都城内外仓库,隶工部。秩从五品。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二员。
官署名。元至元三年(公元1266年)置,秩从五品,属工部。掌修缮都城内外仓库等事。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二人。吏目、照磨各一人。下属机构有左右厢,设官四人。
官署名。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稽核各省金银铜铅矿务,筹铸金属货币,核议制造纸币,订正银行造币厂章程,筹画全国流通货币办法诸事宜。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三人。官署名。清
官名。清末外务部之长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亲王内特简,专任总理部务。又称总理亲王。宣统三年(1911)省。官名。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设,为外务部的长官,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
官署名。金朝属少府监。掌制作皇宫、陵庙、省、台、部内所用诸物。设令、丞、直长诸官,秩从六品、从七品、从八品。辖有裁造匠六人,针工妇人三十七人。章宗明昌三年(1192)置直长职。官署名,金朝置。掌造龙凤
官名。清制,帝后坟墓统称陵寝,妃嫔、皇子、公主坟墓统称园寝。陵园寝主要设在盛京、遵化、易州三处,其中遵化称东陵,易州称西陵。盛京陵寝事务总管大臣设于乾隆十七年(公元1752年)以盛京将军兼任,东陵总管
官名。秦朝始置,汉因之。晋置二人,南朝宋、齐沿置。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位三班,陈因之。北朝北齐亦置,隋置二人。唐高祖武德(618—626)中沿置二人,正八品。太宗贞观(627—649)中减一人
宋制,诸监司执行监察任务时有监察纪律以相约束。如《职制敕》中规定:“诸监司,巡历所部不遍者,杖一百;遍而不申,减二等。”“诸监司巡按,巧作名目,追呼巡尉弓兵,将带出本界者,杖一百。”“诸监司,每岁诣所
官名。辽置,见“北护卫府”。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民治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京外董事会、议事会设置、组织事,京外自治局、自治所各事项,自治经费之调查、监督,资政院参议员选举事。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
官名。清代至民国时期蒙古每旗设拜达生,掌王府内的会计、保管、建筑、仪仗等事项。
监狱名。唐置,见“河南府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