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野大夫
官名,隗嚣置。《后汉书·隗嚣传》:“嚣素谦恭爱士,倾身引接为布衣交。以前王莽平河大尹长安谷恭为掌野大夫。”凡大夫皆掌顾问应对,无常职,唯诏令所使。因谷恭为平河大尹(平河郡太守),掌治“野民”,故名其为掌野大夫。
官名,隗嚣置。《后汉书·隗嚣传》:“嚣素谦恭爱士,倾身引接为布衣交。以前王莽平河大尹长安谷恭为掌野大夫。”凡大夫皆掌顾问应对,无常职,唯诏令所使。因谷恭为平河大尹(平河郡太守),掌治“野民”,故名其为掌野大夫。
见“副将”。官名,即副将。《史记·陈丞相世家》:“(汉王)引兵还,收散兵至荥阳,以平为亚将,属韩王信,军广武。”《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南安侯》:“南安以河南将军汉王三年降晋阳,以亚将破臧荼,侯,九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定额十人(第一、第二科各四人,编案处二人),奏补。辅佐总纂分别主管科处事务。
官名。省称司命。新莽始建国元年(后9)置,监察上公以下,凡不用命者、大奸猾者、铸伪金钱者、骄奢逾制者、漏泄省中及尚书事者、谢恩私门者等皆在监察之列。以统睦侯陈崇任之。官名,王莽置,掌司上公以下官员,监
官名,王莽置,为大司空的属官,位孤卿。见《汉书·王莽传》。
武官名。三国魏置五兵尚书,其中有骑兵曹,后历代因之。又自晋以后,节镇幕僚置骑兵参军。
官名。明于洪武二十九年(1396)于詹事府左春坊置。一人,从八品。与左、右司直郎及右清纪郎掌太子东宫弹劾、纠举之事。不常设。
周朝贵族子弟。《周礼·地官·师氏》“以三德教国子。”郑玄注: “国子,公卿大夫之子弟。”1、诸王子弟或诸侯之子称国子。《国语·周语上》:“宣王欲得国子之能导训诸侯者。”注:“贾侍中云:国子,诸侯之嗣子
清朝捐纳方式之一。乃后期之加捐花样,咸同年间,初为鼓励加捐,实行多立班次,减折加捐之法。纳捐者多以饷粟交进,有成数不及定额之半者。其后另订加成新章,并令交进实银,因有此称。同治三年(1864)设银捐新
官名。北魏置。掌管东部少数民族事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三品中,二十三年改为从三品。下设护夷校尉佐之。北齐沿置,从三品官名。晋朝设有此官,或领刺史,或持节为之,掌护南夷。见《晋书·职官志》。
官名,汉置,属黄门令,宦者,掌出入侍从。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黄门令》。官名。东汉时黄门令的佐官。见“黄门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