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名。宋朝秘书省、南宋临安府置,掌本署有关具体事务。
武官名。南宋置,为统制的佐官,地位在同统制之下,见“统制”。
官署名。唐代始置左右街僧录司,宋代沿置,属鸿胪寺。掌寺院僧尼帐籍及僧官补授之事。
官名。秦置,西汉分置左、右监,隶廷尉。秩千石,禄秩与廷尉正相当而位稍次之。执行具体逮捕任务,亦参议案例、律条,审理疑狱。与正、平通署公牍,互相监督。东汉唯置右监,秩六百石。魏晋南北朝去“右”字,置一员
“左民都令史”省称。唐人修《隋书》,避唐太宗讳,改称“左户都”。
官署名。即“典属清吏司”。
(1)汉制,一些察举的科目如贤良、文学两科,被举者须通过对策,合格者始得授官;又有察举以外的入仕考试,有应试资格者为学童、博士弟子及博士。学童考试称为学童试,博士弟子考试主要是通过射策和岁考,博士考试
杂号将军名,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岑彭传》:“秦丰相赵京举宜城降,拜为成汉将军。”
文书名。上行文。始用于汉朝,为四种章奏文书之一。后代沿之,然使用范围有异。唐制,凡上行文有六,笺用作上于皇太子及上官,非公文所施。清朝专指臣工上呈皇后之文书。凡遇元旦、冬至、万寿三大节或其他庆典,如皇
封建政府准予士民捐资纳粟以得官之法。秦始皇四年(前243)因灾荒大疫,准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始行捐纳之例。嗣后历代相沿,或因赈灾,需饷,因边储,兴工,遇有度支不济,即准士民捐银,授予官职。至清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