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掌仪司

掌仪司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初名“钟鼓司”,继改“礼仪监”、“礼仪院”,康熙十六年(1677)改“掌仪司”。掌内廷礼乐及太监之品级、升调诸事。每届纂修玉牒之年,将未入黄册之皇子、皇孙、公主等开单送宗人府。设郎中二人,员外郎八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以及赞礼郎、司俎、司祝、司香、司碓、司爨、笔帖式、书吏各官。又设首领太监、副首领太监、太监等,掌传达内廷交办事项及内务府与敬事房往来文移。所属有中和乐处及果房,分掌奏乐和供备果品。此外,南苑、京畿、直隶、盛京等处所设果园之额征亦由司查核。宣统元年(1909),以避溥仪讳改“掌礼司”。


官署名。清置,为内务府七司中的第三司,康熙十六年改礼仪院为掌仪司,掌内务府祭祀、礼仪、乐舞等事。见《清史稿·职官五·内务府》。

猜你喜欢

  • 崇玄署丞

    官名。即崇玄丞。

  • 额夫

    即“额驸”。

  • 左皇后

    废而复立之皇后。《汉书·外戚传·孝成许皇后》:“(淳于长)曰:我能东宫,复立许后为左皇后。”

  • 战船衙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战船。

  • 多君

    殷朝诸侯方伯别称。《甲骨续存》卷一第一五○七片: “辛巳卜, 贞, 多君弗言余其㞢于庚, 亡祝,九月。”宗教事务官的合称。商代设置,见于祖庚、祖甲朝的卜辞,如:“辛未王卜

  • 参政院

    北洋政治时期违反《临时约法》的非法议会之一。成立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六月二十日,是根据约法会议制定的《参政院组织法》而产生的。参政院的性质,依《新约法》的规定是:“应大总统之咨询,审议重要政务

  • 典翼彩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翼王府,员额八十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彩”。

  • 营造司员外郎

    官名。清朝内务府营造司之职官。额设八人。佐郎中掌司事。

  • 辩铜令

    官名。西汉属水衡都尉,有丞。辩铜即分别铜之种类。为上林三官之一,掌铸钱原料,与钟官令同主铸钱。武帝元鼎四年(前113),悉禁郡国铸钱,专令上林三官铸。郡国前所铸钱皆废销之,输其铜三官。东汉省。

  • 东京都部署司

    即“东京兵马都部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