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合称。渤海国智、礼、信部及支司戎、计、水部总称。
官文书名。宋朝中书省据皇帝意旨起草诏令,交门下省审复。重大事件面奏,得旨后另以黄纸录送门下省,称画黄。小事则先拟出处理意见,得旨及进呈熟状后,另以黄纸抄录送门下省,称录黄。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司宪中大夫属官,正二命。
官名。北齐五兵尚书所属有右中兵曹,“掌畿内丁帐、事力、蕃兵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媒氏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属官,设司媒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媒氏”。
同“内城巡警总厅刑事巡查所”,参见该条。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三十一年(1294)由典宝署改立,秩从五品,隶徽政院。成宗元贞元年(1295)升正四品,设官四员。大德十一年(1307)升正三品。置司卿、少卿各四员,丞二员。英宗至治三年(1233)
官名。清末各省分路巡防队属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各省旧军逐步改为巡防队,分五路驻防,始置。每路一人,奏补。掌本路各营饷项。
官署名。元朝置于大都、通州、蓟州等地,掌制作盔甲,隶武备寺。秩正五品、正六品。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署名。南朝齐置。收藏四部图书的处所,设于官内。《梁书·沈约传》:“太子入居东宫,(沈约) 为步兵校尉,管书纪,直永寿省,校四部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