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按察使

按察使

官名。唐朝始设,为监察官。后世因之,金朝以后转为司法官,兼监察官。唐睿宗景云二年(711),置十道按察使,道各一人,分察天下。玄宗开元(713—741)间,曾改称按察采访处置使。十七年置十道、京都、两畿按察使,二十年改称采访处置使。掌察所部善恶,举大纲,凡奏请,皆属于州。宋朝不设节度使,初由转运使兼领提刑,后别置提点刑狱,遂为后世按察使之前身。金朝承安四年(1199),改提刑司为按察司,设按察使一员,正三品,掌一路之司法刑狱、考核官吏,兼劝农桑。元世祖至元六年(1269)设提刑按察司。二十八年,改称“肃政廉访司”,置使,正三品,掌断定六品以下官吏轻罪,复审地方已断之民间称冤案件,签署官员考核政绩。明初复设提刑按察使司,置按察使,为按察司之长官,正三品,主管一省之刑法。别称“皋司”,尊称“皋台”、“外台”。清承明制,每省设一人,与布政使同为督抚大员之下属。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以振风纪而澄吏治,乡试充监试官,大计充考察官,秋审充主稿官。亦正三品。宣统三年(1911),改为提法使,不久废。


官名。朝代不同,职权也不一样。唐朝初期,曾设十道按察使,分察各地,为常设官员。唐玄宗李隆基开元年间,改称采访使;唐肃宗李亨乾元元年又改称观察处置使;实为各州刺史的上级,职权仅次于节度使;凡有节度使的地方,节度使便兼带观察处置使的官衔。宋朝没有节度使;起初提点刑狱由转运使兼任,后来才单设提点刑狱,为后代按察使的前身,其职权任务,与唐朝不同,为专察狱讼的官员。由朝臣充任。金设按察使,掌管一路的司法刑狱和官吏考核。元朝初期设提刑按察使,后改称肃政廉访使。明朝初期仍称按察使,为按察使司的长官,掌管一省的司法,还设有按察分司,分道巡察;中期以后,又设巡抚,按察使便成了巡抚的属官。清朝沿用明制,按察使又称臬司、臬台、廉访,隶属各省总督、巡抚;清末改名提法使。见《新唐书·百官四下》、《宋史·职官七》、《金史·百官三·按察司》、《明史·职官四·提刑按察使司》、《清史稿·职官三》。

猜你喜欢

  • 源士

    官名。明朝六科属官。洪武(1368—1398)中改原元士而置,共八十一人,取六科为事之本源之意。二十四年,复改名给事中。官名。给事中的别称。明洪武二十二年,改给事中为源士。见《明史·职官三》,参看“给

  • 中台

    ①春秋战国时司徒别称。《周礼·春官·大宗伯》疏:“武陵太守星传曰: 三台,一名天柱。上台司命,为太尉; 中台司中,为司徒; 下台司禄,为司空。”②即尚书省,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武则天长安三年(7

  • 马基

    官名,解放前西藏设此官,为西藏最高军事统帅,掌管全西藏的军队,直接受达赖统辖。

  • 州田曹掾史

    州分职吏名。北齐置于诸州,见《隋书·百官志中》。唐代改为司田参军事,参见该条。

  • 房主

    宫中女官名。南朝宋置,有“采蓺房主”、“南房主”等,参见有关各条。

  • 司门郎官

    司门郎中、员外郎通称。

  • 度支员外郎

    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 始置,为民部度支司次官,炀帝大业三年(607)改置承务郎。唐朝复名员外郎,员一人,从六品上,隶户部(度支、司元)。高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度员外郎,寻复旧。五代因之。北宋前

  • 差遣院

    官署名。即京朝官差遣院。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六年(981)置,掌少卿监以下京朝官考课、注拟差遣之事。淳化四年(993)罢,以其事归审官院。官署名。宋太平兴国六年(公元981年)置京朝官差遣院,简称差遣院,

  • 南院副承旨

    官名,辽朝置,属南枢密院,为都承旨的副职,掌承旨问对。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承旨”条。

  • 白堂

    官场用语。宋朝官员因公事诣政事堂向宰相、执政请示汇报,称白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