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承受

承受

官名。皇帝特派的官员,地位居本衙门长官之上。宋徽宗宣和年间,除三省、枢密院、学士院外,都派遣内侍官员,称为“承受”,长官处理问题,得按他的意见办。如梁师成为秘书省承受,坐于长官、副长官之上。参看宋朝陆游《老学庵笔记》三。

猜你喜欢

  • 右允

    官名。渤海国官,比唐朝尚书右丞。

  • 知集贤院事

    官名。金贞祐五年(公元1217年)置,为集贤院的长官,秩从四品。

  • 东海庙令

    官名。宋置,其职掌及任职资格与五岳、四渎庙令同。参见“五岳庙令”。

  • 按摩工

    流外官名。唐代于太常寺太医署置,员额五十六人,流外四品,掌与按摩师同,惟地位稍低,参见“按摩师”。

  • 序迁

    任官方式。用指官吏升迁中按资历和任内治行,循序而升者。明代官员升迁的方式之一。内地监司按资序升迁,称为序迁。

  • 二守

    春秋前期齐国执政者国氏、高氏称为“国之二守”,位为上卿。至春秋后期,改设为右相、左相。

  • 内寺伯

    宦官名。隋朝内侍省置二员,正九品上;唐朝加至六员,正七品下。掌纠察宫内不法。官名,隋唐皆置,属内侍省。《新唐书·百官二·内侍省》:“内寺伯六人,正七品下。掌纠察宫内不法,岁傩则涖出入。”

  • 咒禁师

    官名。唐朝殿中省尚药局置四员,太常寺太医署置二员,流外三品,掌咒禁驱邪。流外官名。唐代于殿中省尚药局置四人,太常寺太医署置二人,掌以咒禁祓除邪魅为厉,病者须斋戒以接受祓除,是一种巫术。

  • 都水司

    官署名。即“都水清吏司”。

  • 丙字库大使

    官名。丙字库为明朝内府十库之一,内贮绵丝布匹;其长官为大使、副大使,掌管库务。参看“承运库大使”条。见《明史·职官三·其外有内府供用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