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洋政府时期因办理与外国交涉事务的需要,於各省省会设有“特派交涉员”,由外交部特派,承外交总长之命办理全省外交行政事务;各通商大埠,亦分设交涉员,称为“外交部某省某埠交涉员”。特派交涉员与各埠交
官名。都水监次官,隋炀帝大业五年(609)以后,改都水少监置,从四品。参见“都水监”。官名。隋初都水监有丞二人,炀帝加置少监,旋又改少监为少令。贞观六年(公元632年)又改为少监。
官名,三国魏置,为县佐吏,掌兵,主治安、禁匪盗等。非每县都置,视县具体情况而定置否。晋也置。《通典·职官·秩品》职官十八第九品中有“关谷塞尉”,职官十九第九品中有“关谷塞护道尉。”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敌烈军。设详稳等职。
官名。北宋前期,武学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武学博士。学官名。见“武学”。
清末专为同治的瑜、珣、瑨、三妃设置的药房。属内务府,有医师二、三十人。清代内务府档案中有关于寿药房的档案。
吏名。元朝官府中任抄写案牍等事的见习吏员。无俸禄。见习吏名。元置,在官署中任抄写案牍等事,无俸给。
见“太史友”。官署名。商末西周始置,其长官称太史,掌管国王的册命和祭典等事。见于甲骨文和金文。
即“拜察默拖喇哈番”。
官署名。明朝南京官署。永乐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始置。洪熙元年(1425)复以南京为京师,遂去“南京”二字。正统六年(1441)再定以北京为京师,南京之大理寺复加“南京”二字,遂为定制。设大理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