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正
官名。明朝工部所属营缮所置,一人,正七品,为本所之长,以诸匠之精艺者为之。南京工部营缮所置一人。
官名。明朝工部所属营缮所置,一人,正七品,为本所之长,以诸匠之精艺者为之。南京工部营缮所置一人。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初为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属官,后改为司勋中大夫属官,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司勋上士”。
官名。宋朝始置于太学附属小学,一至二人,掌训导、考校、责罚学生。徽宗崇宁四年(1105)各州武学亦置。政和五年(1115)各路医学又置。南宋初,州学不置教授者亦置一人,掌学事。元朝于县儒学及医学置。儒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仿 《周礼》土方氏置,北周沿置。为夏官府职方中大夫属官,下设土方下士。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官名。隋朝缘边交市监次官,每监置一员,视正九品; 炀帝大业三年 (607)改为互市副监,隶鸿胪寺。
官名。隋置,见“内直局”。
官名。清朝刑部督捕清吏司副长官。简称督捕司员外郎。雍正十二年(1734)设。满洲一人,从五品。佐郎中掌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署名。亦称转运使司。宋朝诸道(路)皆置,均调一道(路)租税以供国家支用,以转运使、副使主其事,兼分巡所部,监察官吏能否,其属有转运判官。辽朝置山西路都转运使司及奉圣州、蔚州、应州、朔州、保州转运使司
满语官名。汉译为“监丞”。为清国子监绳愆厅职官。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参谋总长,掌管军事科学方面的研究业务。设厅长一人,中将级;副厅长一人,少将级。厅内分设三处,处下设科。处长为少将级,副处长为少将或上校级,科长为上校级。
官名。简称山东司员外郎。①明清户部山东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 (1396) 改山东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满洲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所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