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考官
参见“同考官”。
参见“同考官”。
官名。国民党政府置于区署,员额二至五人,在区长之下,分掌民政、财政、建设、教育、军事等事项,由区长甄选训练合格人员中遴请县政府委派。若地方财力不足,得以一人兼任数职,而军事指导员则须由区国民兵队队附兼
官名。战国楚置。掌一郡行政的长官。《鹖冠子·王铁》: “十县为郡,有大夫守焉”,“郡大夫不以时循行教诲,受闻虽实,有所遗脱,不悉以教柱国,谓之乱郡,其诛郡大夫无赦”。官名。官名。春秋时期郡、县并设之时
见“门下督”。官名,也简称门下督,汉置,掌侍从护卫。长官外出,侍从保护;长官在官府,巡察守护。《后汉书·舆服上》:“公卿以下至县三百石长导从,置门下五吏:贼曹、督盗贼、功曹,皆带剑,三车导;主簿、主记
官名。元置,为中政院长官,正二品,掌中宫财赋营造供给,及番之士、汤沐之邑。其佐官有同知、佥院、同佥、院判等。见《元史·百官四·中政院》。官名。元置,为中政院的长官。见“中政院”。
官名。为嘉蔬署正副主官。见“嘉蔬署”。
亦作莫府。将军出征时的府署。战国置。将帅出征军还则罢,治无常处,故以帐幕为府署。幕府省约文书图籍。后世沿称,亦作为将军府、将军的代称。五代时指节度使府。后唐: 诸道开置幕府,除节度副使、两使判官由中央
委任官职。《尚书·商书·咸有一德》: “任官惟贤材。”《礼记·王制》: “任官然后爵之。”
官名。北魏置。《侯海墓志》: “(海)起家为威烈将军、诸冶令。”(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三○一之二)官名。汉代在产铁诸郡均置铁官。三国吴在江南诸郡县有铁者或置冶令或置冶丞。西晋以卫尉统管诸冶令
行政院直辖机关。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时期设置,掌协调水陆运输事宜。
官名,汉朝在三辅置委输官,掌转运及积存货物。《史记·平准书》:“置平准于京师,都受天下委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