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己丞
官名,为戊己校尉的副长官,掌行政文书。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城门校尉》,参看“戊已校尉”条。
官名,为戊己校尉的副长官,掌行政文书。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城门校尉》,参看“戊已校尉”条。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刑部置,掌体究之事。南宋因之。
禁军名。后梁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梁开平二年(公元908年)十二月改左右羽林军为左右天威军,与左右天武军、左右英武军合称六军,以勋戚旧臣领之。
“察举廉吏”的省称,为察举清官廉吏的方式之一,汉及六朝皆有此制。《汉书·循吏传·黄霸》:“冯翊以霸入财为官,不署右职,使领郡钱谷计。簿书正,以廉称,察补河东均输长,复察廉为河南太守丞。”汉代一种由考课
州府长官之别称。州长官的别称。《后汉书·韦彪传》:“宜简尝历州宰素有名者,虽进退舒迟,时有不逮,然端心向公,奉职周密。”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八月置川边镇抚使,以四川都督兼任,次年六月改为川边经略使,旋加兼领川边都督事;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一月裁川边经略使兼领都督事,改设川边镇守使,受四川都督
明清太监之通称。
宋朝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俗称出职法,亦称流外出官法。吏人任职至法定年限,可补授将仕郎(迪功郎),并可免铨试直接注授差遣。枢密院、三司吏人,可补三班借职以上武官; 内廷诸司主吏、三司大将,可补三班借职等
官名。金代设此军官,从三品。原名总领,后改名为都尉。《金史·百官一》:“正大二年,更总领名都尉,升秩为四品。四年,又升为从三品。”见《金史·兵志》。
官名,三国时吴置,为水军统帅。“(王)浚又克夷道乐乡城,杀夷道监陆晏、水军都督陆景。”见《晋书·武帝纪·太康元年》。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司服中士二人,掌王的吉凶衣服,辨别各号物色与它的用处。北齐仿其制置典服中士,正二命;典服下士,正一命。属春官府礼部下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