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政院织染局
元置,属徽政院。设院使、副使、局副各一人,相副官一人。
元置,属徽政院。设院使、副使、局副各一人,相副官一人。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刑罚。《周礼·秋官》:“司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掌三刺三宥三赦之法,以赞司寇听狱治。壹刺曰讯群臣,再刺曰讯群吏,三刺曰讯万民。壹宥曰不识,再
官名。见“司闺”。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宣统三年(1911)改隶军学处。掌拟全国马队教育、训练、校阅之计划,审定马队操法,核议马队应用马匹、军械器具,考察所属学堂成绩等。置科
见“华文阁”。官名,宋宁宗庆元二年(公元1196年)置。位在学士下待制上,为贴官。只供侍从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华文阁学士”条。
辽太祖子耶律倍封号。封于天显元年(926),治东丹国,统渤海故地。
清朝官吏管理制度。即在正式俸禄之外附加俸银,以培养廉洁之风,杜绝贪污。始于雍正(1723—1735)时,详“养廉银”。
宋朝左金吾引驾仗司简称。
官名。宋仁宗皇祐元年(1049)始置,以宠待旧相。其后,宰相善罢而不除使相者例加此职,以罪黜免者则否。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从二品。掌出入侍从,以备顾问,无官守,无典掌,而资望极高。
使职名。唐昭宗乾宁五年(898)京兆尹韩建请修复宫阙,奉帝归长安,遂以为修宫阙使,总诸道助钱及工材,以都将蔡敬思督其役,营葺长安,并亲临施工,按期峻工。
官署名。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五月十三日,国民党政府重新修正公布《行政院组织法》,把原属国民政府的主计处,改为行政院的主计部,次年三月行政院缩小组织,复改为主计处,仍为行政院的组成机构。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