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营使司都统制
官名。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置,为御营使司统兵官。四年,随御营使司罢。
官名。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置,为御营使司统兵官。四年,随御营使司罢。
官署名。秩正三品,隶上都留守司。设于元仁宗延祐三年(1315)。掌守护察罕脑儿 (今河北张北县囫囵淖)行宫(又称西凉亭)及行营供办之事。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官署名,元仁宗延祐二年(公
官名。南朝梁、陈置,掌宫廷用马,属太仆卿。
官名。即“典属清吏司郎中”。
北洋政府时期违反《临时约法》的非法议会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二月十七日公布《修正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修正参议院议员选举法》、《修正众议院议员选举法》等。各省即据以选举参议员与众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 魏虏传》: “曹局文书吏为比德真。”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六人,正七品,奏补。掌录供、编案、译电并督同录事缮写文件。
官名。西汉置,为皇后之卿。掌宫门卫屯兵。
官名。夫余国置之。夫余国以六畜命官,有牛加、马加、狗加等,分主各邑落。见《后汉书·东夷列传》。官名,汉时夫余国置。《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夫余在长城之北……国有君王,皆以六畜名官,有马加、
见“贺正旦国信使”。
官名。见“左右游击率上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