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管理皇帝衣食住行等生活事务的宫廷机构。唐高祖武德三年(620)由殿内省改名,设监、少监、丞等官,领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尚辇六局。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中御府,咸亨元年(670)复
官名。汉置,掌平诏狱。《后汉书·百官二·廷尉》:“左平一人,六百石。”注:“掌平诏狱。”《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秩皆六百石。”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箭工中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领中黄门等宦者。始见于十六国后燕时。《晋书·慕容德载记》: 慕容宝“遣其中黄门令赵思召慕容钟来迎”。隶属不详。北魏例由宦者担任,属长秋卿,有丞一人。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四品中,二十三年
官名。十六国前秦置。《魏书·鲜卑乞伏国仁传》: “(国仁)父司繁,拥部落降于苻坚,以为南单于,又拜镇西将军,镇勇士川。”参见“单于”。南匈奴的国君称南单于,相当汉族的国君皇帝。《后汉书·考顺帝纪》:“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漠北马群饲养蕃息之事。长官为太保。
官名。又称斯卜剌、贝尔、琼万户。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隶乌思藏宣慰司,治所在今西藏日喀则地区南木林县境内。
官名。明初户部广西部、刑部广西部均置,各一人,正五品,掌本属部之事。参见“广西部”。
官名。北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始置,资序同提点刑狱。后省。南宋高宗绍兴五年(1135)复置,后又省。孝宗淳熙二年 (1175)再置。掌坑冶铸钱之事。参见“提点坑冶铸钱公事”。
官名,即长安东市五均司市师。新莽置,原为汉长安东市令。新莽亡后废。参见“五均司市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