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弹劾

弹劾

官制用语。国家监察制度之一。即由监察官员对政府官吏的违法或失职行为提出检举,请求惩治。秦汉以来,历代设有御史等官,专司其职。

猜你喜欢

  • 左评事

    官名。明朝大理寺之职官。隋以后历朝大理寺均设评事一官,至明朝始分左、右,分别隶大理寺左、右二寺,与二寺主官同掌所管刑名案件。明朝左、右评事各设四人,清朝减为各一人,均为正七品。官名,即“左平”,汉宣帝

  • 尚药局

    官署名。北齐门下省置,设典御、丞各二人,总知御药事,下设侍御师、尚药监各四人。隋初因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隶殿内省。唐朝隶殿中省,置奉御二人,正五品下; 直长二人,正七品上;侍御医四人,从六品

  • 太医院院使

    官名。明、清太医院之长官。掌考察院属各科医务官员之业务才能,并率御医、吏目、医士等为帝后、王公大臣等治疗疾病。朱元璋吴元年(1367)设。洪武十四年(1381)改称院令,二十二年复旧称。正五品。清顺治

  • 右部帅

    官名。①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曹操置,三国魏沿置。曹操将入居塞内的南匈奴分为左、右、南、北、中五部,各部立其中贵者为帅,选汉人为司马以监督之。三国魏末改名为“右部都尉”,一说西晋武帝太康(2

  • 司仗上士、中士

    官名。见“司射下大夫”。

  • 列尉

    官名,为列尉大夫的简称,其职如郡太守。详“列尉大夫”条。

  • 内史尹氏

    官名。始见于西周中期以后铜器铭文,为内史类史官长官。参见“内史”。官名。即内史尹,西周设置,为内史之长。《楚��》说:“内史尹氏册命楚。”(《考古》1981年第2期)其职掌

  • 万全都指挥使司

    官署名。明置,掌领十五卫、三守御千户所、五堡。见《明史·地理志一》。

  • 县马

    县主之夫的称谓。见“郡马”。

  • 特区法院

    民国时,因特殊情形在特定区域所设的法院,如当时上海的特区法院即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