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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令

官名。汉朝置高庙令,员一人,六百石; 世祖庙令一人,六百石。掌守帝王庙,案行扫除。唐朝前代帝王庙皆置,掌开阖、洒扫、释奠之事。三皇、五帝、周文王、周武王、汉高祖及武成王庙各置一人,从六品下; 五岳四渎庙各置 一人,正九品上,掌祭祀。又有太子庙令,从八品下。宋朝五岳、四渎诸庙沿置,掌庙宇葺治修饰。庙之政令多由所在县令主管,京朝官任知县者称管勾庙事,庙令或以令录老耄不治事者充任。


官名,汉置,掌守皇帝庙。案行扫除。《后汉书·百官二·太常》:“高庙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守庙,掌案行扫除。无丞。世祖庙令,六百石。本注曰:如高庙。”注:“《汉官》曰:(高庙)员吏四人,卫士一十五人。(世祖庙)。员吏六人,卫士二十人。”唐朝对前代重要帝王庙也置庙令。《新唐书·百官三·太常寺》:“三皇、五帝、周文王、汉高祖、两京武成王庙,令一人,从六品下,丞一人,正八品下。掌开阖洒扫、释奠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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