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奉
官名。明洪武二年(1369)置为翰林院属官。正七品。十四年革。
官名。明洪武二年(1369)置为翰林院属官。正七品。十四年革。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蕃部司长官,掌诸侯朝觐礼仪。下设小蕃部下大夫、小蕃部上士、小蕃部下士以佐其职,领掌交上士、司匡上士等官属。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宣帝即位后,复置
职衔名义。唐朝非门下省长官侍中而受命主持门下省事者。《旧唐书· 太宗纪下》:“贞观十年 (636年) 夏六月,以侍中魏征为特进,仍知门下省事”,“太常卿、安德郡公杨师道为侍中。”《玄宗纪上》:“开元二
道官名。明清置,属道录司。秩从六品,左右各一人。
宋朝贡举考试机构。又称别试院、别院、小院。为各级考试举行别头试场所。北宋礼部试常置于国子监或太常寺,南宋后期专建别试院。科举考试机构。又称别试院、别院、小院。北宋时礼部试常在国子监或太常寺设别试所,南
官名。①殷朝五官之一。《礼记·曲礼下》:“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郑玄注: “此亦殷时制也。”②西周掌百官狱讼刑罚之官。《牧簋铭》: “王若曰: 牧,昔先王既命汝乍司士,今余……
官名。《左传·襄公三十一年》:“污人以时塓馆。”杜预注:“污人,涂者。塓,涂也。”北周取其意置涂工中士,正二命;涂工下士,正一命。属冬官府司土中大夫。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四品,左、右各一员。分判各司事务,稽核司员以下功过,与左、右丞协同核审全国警章。三十二年,改民政部参议。
官名。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五月丁亥,改礼部为司宗时,由原礼部上士改名,为春官府司宗司次官,佐司宗中大夫掌礼仪的制订及执行,下设司宗中士、司宗旅下士。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署名。明朝宦官所掌之侦缉机构。始置于成化十三年 (1477),厂址在北京旧灰厂。由宦官汪直提督其事,所领缇骑倍于原宦官特务机构东厂。自京师至全国各地,随意侦伺官民隐事,罗织罪名,有生杀之权。曾因群臣
特进和奉朝请均为赐号名,特进表明其功位,奉朝请使其有朝见机会。古代诸侯朝见天子春季叫朝,秋季叫请。汉朝皇帝给退位的文臣武将、皇室外戚等以参加朝会的机会,便赐其以“奉朝请”的名号,意思是奉朝廷的召请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