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广州市政厅

广州市政厅

官署名。广州设置市政机关,始于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的市政公所,置总办、坐办各职,以总揽市政建设。惟其时所办市政,专限于拆卸城墙,规划街道,其他市政无暇顾及。次年九月有改组市政公所为市政厅之议,并由广东省法制编篡会会员孙科起草《广州市暂行条例》,呈由省长核定公布,并于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二月十五日正式成立市政厅,于是近代式的新市制遂在广州确立。依照《广州市暂行条例》规定,广州市为地方行政区域,直隶于省政府,不入县行政范围。市行政范围包括财政、工程、卫生、公安、教育、公用事业、公产管理、户口调查以及中央及省的委办事项。市政机构由市行政委员会、市参事会与审计处组成。市行政委员会为市行政组织,由市长及财政、工务、公安、卫生、公用、教育六局局长组成,以市长为主席,总理全市行政事务。市长由市民选举之,但当时则由省长委派,以孙科充任,任期五年。各局局长由市长荐请省长委任,分理各项行政。市长之下设总务科处理文书、庶务诸事,并有秘书二人,为市长的佐助人员,掌理机要及核阅文稿。市参事会代表市民,为辅助行政的代议机关。其职掌为:一、议决市民清愿案,咨送市行政委员会办理;二、议决市行政委员会送交案件;三、审查市行政各局办事成绩。市行政委员会对于市参事会议决有异议时,得交参事会复议,若参市会仍执前议,市行政委员会应执行之。两会间如有权限上的争执,则由省长裁决。市参事会设参事员三十八人,其人选由省长指派市民十人,由全市市民直接选举十人,由工商两界各选三人,教育、卫生、律师、工程师各界各选一人。任期一年,连选得连任。参事会每月开会一次,如遇特别事项,得由参事会主席经参事员十人的同意随时召集之。审计处设处长一人,由省长委任,任期一年,但得连任。其职掌为:一、审查市财政收支的每月清册,检核各种收支单据;二、审查市行政委员会所订立有关财政的各种契约合同;三、建议关于市财政会计方式的改良;四、编造每年财政审计报告书,呈报省长。审计长得出席行政委员会及参事会,但无表决权,若与市行政委员会有争议事项。则由省长裁决。

猜你喜欢

  • 甘泉丞

    官名。西汉置,属水衡都尉,为甘泉长副贰。官名,汉置,为甘泉长之副,佐长行施其职事。参看“甘泉长”条。

  • 所副

    官名。明朝工部所属营缮所置,二人,正八品,为所正之贰,以诸匠之精艺者为之。南京工部营缮所置一人。

  • 光省钱

    唐五代带三省官衔兼官者给三省所纳之资。晚唐五代藩镇及使府参佐、州县官员带中书、门下、尚书省检校官,皆需纳钱,检校太师、太尉纳钱四十千,检校太傅、太保三十千,检校司徒、司空二十千。后唐明宗天成元年(92

  • 翰林使

    官名。唐朝设二人,以宦官充任,掌领在翰林院待诏的文学侍从之臣、有伎艺之士,上承下达,包揽军国重事,职权极重。五代称翰林茶酒使,北宋初称茶床使,后改翰林使,属东班诸司使,通常无职掌,仅为迁转之阶。官名。

  • 右大理平

    官名,即右廷尉平,为大理(廷尉)属官,掌审判。《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监,秩皆千石。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秩皆六百石”。参看“大理平”条

  • 水衡丞

    官名。西汉置,佐助水衡都尉掌上林苑。员额五人,秩六百石。东汉时与水衡都尉俱废。

  • 客卿

    ① 官名。战国秦、齐、燕、赵等国皆置。以别国人担任,位为卿,以客礼相待,故名。《战国策·秦策三》: “秦昭王召见(蔡泽),与语,大说之,拜为客卿。”《史记·苏秦列传》: “齐宣王以 (苏秦)为客卿。”

  • 提举市舶司

    见“市舶司”。官署名。宋置,掌蕃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以来远人,通远货。其官称提举。元祐初,诏福建路在泉州置司,大观元年,复置浙、广、福建三路市舶提举官。见《宋史·职官七·提举市舶司》。

  • 右职

    指郡府中的高级官吏。《汉书·循吏传·文翁》:“蜀生皆成就还归,文翁以为右职。”注:“师古曰:(右职)郡中高职也。”金代武散官之称。见“文资官”。

  • 王国祠祀长

    官名。东汉置,秩比四百石,《后汉书·百官志五》“本注”说:“主祠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