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政府在平定太平天国之后设于各省,以抚绥流亡、营造宫衙为其目的。
文书名。清朝军机处向在京各衙门行文时所使用的专用文书。
金代镇防军之一。于河南、陕西与南宋、西夏毗邻地区编练百姓组成,以居守边界。
官署名。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设置,属农商部。其所掌事项包括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时工商部工务司和商务司的全部职掌。参见“工务司”、“商务司”。
北洋政府选拔司法官所实行的考试制度。依照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九月三十日公布的《司法官考试令》和《关于司法官考试令第三条甄录规则》的规定,司法官考试与文官高等考试合并举行,典试人员均由高等考试的典
官名。三国蜀、吴置,职掌与镇北将军同,唯资历深者得任此职,历代皆不常置。三国蜀后主延熙六年(243),王平任此职,统汉中守军,以拒魏军。三国吴会稽王孙亮时,曾授魏降将文钦为此职。晋定为二品,禄赐与特进
官署名。明朝五军都督府中前军都督府的省称。
参见“十忠将军”。官名。将军名号,梁置。见《隋书·百官上·及大通三年》。
司封郎中、员外郎通称。
官署名。金朝置,属太府监。旧称“市买司”,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更名。掌收买宫中所用果实生料诸物。参见“市买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