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朝上林苑监置。一人,正六品,为监正佐官。详见“上林苑监左监副”。
官署名。清末外务部直辖机构。光绪二十二年(1906)设。掌训练、储备、调配外交人员。辖办事厅、调查翻译处、评议撰拟处、编辑处、讲堂、图书室、阅报室等。置提调、帮提调、文案、支应、庶务、讲员各一员,书记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顺治二年(1654)设律例馆,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为提调。乾隆七年(1742),律例馆并入刑部,仍设提调官一人,以刑部司员兼充。后定满、汉各四人、掌章奏、文移、管理吏役及
参见“右士郎”。
官署名。唐宪宗元和十三年(818) 平章事判度支借外命妇院内舍十数间隔截而置,有官典七人,随官勾检文案。
即“直事郎”。
见“算学”。
官名。①军中司法官。春秋置。《史记·司马穰苴列传》:“召军正问曰:‘军法期而后至者云何? ’对曰:‘当斩。’”两汉三国军中多置。《汉书·胡建传》颜师古注:“南北军备有正,正又置丞。”时监军御史穿北军垒
武官名。明置,属千户所,地位在百户之下,每一总旗辖军士五十人,参见“卫所”。
官名。清朝乐部和声署 属官。乾隆 七年(1742)设,一百四十人,皆为鼓手及乐工。分署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