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制术语。指兼管某项事务。
清朝五贡之一。乡试中列入副榜之生员准做贡监。康熙元年(1662)曾停贡,十一年仍开贡例。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生员中的一种。乡试中副榜者例准贡入国子监肄业,称为副贡。
虞,本是西周始设掌管山泽的官员。八虞指周朝八个掌管山泽的官员。《国语·晋语四》:“询于八虞。”注:“八虞,周八士,皆在虞官。”八虞是八个有才干的人,所以后代也作“有才能的人”之代称。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普通六年(525)刊正将军名号后罢。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于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唐努乌梁海、恰克图各地均设置审判处,相当于地方审判厅。其审判管辖区域与各该地区参赞或民政员管辖的区域相同。其职掌为地方案件第一审及初级案件第二审。各地审判处设
官名。汉朝为将军名号,领郡国材官士(步兵)出征,师还则省。东晋为材官校尉改称,设司马一员,掌工匠土木之事,领营兵,隶中领军(领军将军)。南朝宋、齐沿置,兼隶尚书省起部曹。梁、陈改隶少府卿。北魏初亦置,
官制用语。宋朝非经应举登第、荫补、吏人年劳出职而得以补官者,皆属杂出身。参见“杂流”。宋制,凡非经科举登第、荫补、吏人年劳出职而得以补官者,均称为“杂出身”。
官名,为屯田官吏的泛称。《三国志·吴书·蒋钦传》:“初,钦屯宣城,尝讨豫章贼。芜湖令徐盛收钦屯吏,(上)表斩之,权以钦在远不许,盛由是自嫌于钦。”
官名。金宣徽院所属有金银库,以都监为主官,下设本把八人。
即“辽阳等处行中书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