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警部侍郎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副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二品,左、右各一人,特简。佐尚书统率全国警政,筹议警察制度。三十二年,改民政部侍郎。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副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二品,左、右各一人,特简。佐尚书统率全国警政,筹议警察制度。三十二年,改民政部侍郎。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员数不定,四品。
官署名。元朝设于世祖至元十七年(1280),隶工部,掌制造虎符牌面。秩正八品。置大使、副使各一员。元代工部所属机构。至元十七年(公元1280年)置,掌造虎符等。设大使、副使、直长各一人。
官名。秦汉始置左校令及丞,三国魏并于材官校尉,晋少府复置左校令、东晋后期改材官校尉为材官将军,又罢左校令。南朝宋齐梁陈复置左校令、丞。北齐太府寺始置左校署令及丞。隋唐改隶将作监,掌木器制作,以供宫室悬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仿《周礼》调人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属官,正二命。下设司调下士以佐其职。北周时于其上置有司调大夫,以总其事。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参见“调人”。
官名。亦称“内务府总管大臣”,简称“内务府总管”。清朝内务府之长官。总掌本府之政令,凡本府职官选除、仓储、财务、工程、刑罚及宫廷典礼、宴飨、祭祀、膳食、服御、赏赍、供应诸事,皆核夺处理。顺治十八年(1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兼掌西北诸部军民。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仿《周礼》犬人置,北周沿置。秋官府田正下大夫属官,管理田猎中所用的犬,正二命。下设掌犬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参见“犬人”。
官制用语。指北魏时因战事胜利、新帝即位或立太子等而晋升全部或一部分官员的品阶。
官署名。宋朝置,属光禄寺,掌供奉果品及茶酒等物,以备游幸、饮宴之用,兼掌翰林院事。设勾当官四人,以诸司使、副使及内侍充任。官署名。宋置此司,属光禄寺,掌供果实及茶茗汤药。见《宋史·职官四·光禄寺》。
官名。隋文帝置司勋员外郎,隋炀帝改为司勋承务部。掌官吏勋级。见《通典·职官五·吏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