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警部丞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三品,左、右各一员。佐尚书、侍郎统率各司,综领众务。三十二年,改民政部丞。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三品,左、右各一员。佐尚书、侍郎统率各司,综领众务。三十二年,改民政部丞。
官名。隋文帝开皇十六年(596)内侍省置二十员,以承门阁。以宦官充任。
官名。明、清殿阁大学士之一。明洪武十五年 (1382) 始置,简翰林院官为之,备顾问应对,秩正五品。永乐 (1403—1424) 时始以殿阁学士衔,简入内阁参予机务。洪熙(1425)、宣德(1426—
明内府诸堂之一。置掌房官一员,掌司数十员。为宦官养病之所。宦官事务机构。明置,在北安门里。凡宫中内官、长随、内使、小火有病者,送此处医治。设掌房官一人,掌司数十人。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各舰艇,设于各舰者,由轮机少校或上尉充任;设于各艇者由轮机中尉充任,掌轮机事务。
元置,属徽政院。设院使、副使、局副各一人,相副官一人。
官名。元置,为徽政院的副长官。见“徽政院”。
官名。宋置,见“开封府尹”。
官名,俸比千石,掌左户郎值班户卫。见《汉书·百官公卿表》、《汉仪注》。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燕王府,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参见“典厨”。
官名。宋置,见“河南府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