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捕队
清末工巡总局所属巡捕组织,在内城设巡捕队十处,每队设队长一、二人,分队长五人,队兵五十人。东局、中局、西局亦各设巡捕队,分掌本地段巡捕之事。
清末工巡总局所属巡捕组织,在内城设巡捕队十处,每队设队长一、二人,分队长五人,队兵五十人。东局、中局、西局亦各设巡捕队,分掌本地段巡捕之事。
清朝军机处术语。军机处将下发之奏折抄录副本后,由值班章京将本日所接各直省原折各归原函,缴还内奏事处,以便分别退还原具奏之人,称“交折”。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流外三品蕴位。
僧官名。宋元明诸代置,见“僧正”。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工商部。其职掌为:一、编制工商统计事项;二、编定工商报告事项;三、工商业之调查研究事项;四、刊行出版物事项。司的长官为司长,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内务部直辖机构。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十月三十一日袁世凯任命顾鳌为“筹备立法院事务局”局长,次年三月十八日又命其兼任“国民会议事务局”局长;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四月七日将两局并归内务部。实际
考试机关名。即“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见该条。
散官名。金朝司天二十五阶之第四阶,秩正五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五品上,称灵宪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明朝户部交阯清吏司及刑刑交阯清吏司均置,各一人,正五品。掌本司之事。参见“交阯清吏司”。
唐代节度使、诸军使副使等的侍从人员。《旧唐书·职官志二》:“凡诸军镇使、副使以下,皆有傔人、别奏以从之。”明方以智《通雅》十二《官制》说:“傔人,悴也。”
官名。秦、汉、魏、晋、南朝为太仆副贰,协掌车舆马政,管理本署事务。西汉员二人,秩千石。东汉员一人,秩比千石。魏、晋沿之,七品。南朝宋七品,梁三班,陈八品、六百石。北魏增置少卿为太仆之副,丞居其下,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