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按使
官名。民国初军民分治,各省设民政长,民国二年改称巡按使,掌全省民政及巡防队、警备队等,并受中央政府的特别委任,监督财政、司法行政等事,民国五年,改称省长。
官名。北洋政府於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五月改民政长置,为全省最高行政长官,管辖全省民政及巡防、警备等队,并受政府之特别委任,监督财政及司法行政及其他官署之特别行政事务。
官名。民国初军民分治,各省设民政长,民国二年改称巡按使,掌全省民政及巡防队、警备队等,并受中央政府的特别委任,监督财政、司法行政等事,民国五年,改称省长。
官名。北洋政府於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五月改民政长置,为全省最高行政长官,管辖全省民政及巡防、警备等队,并受政府之特别委任,监督财政及司法行政及其他官署之特别行政事务。
泛指管养家马的诸官。《汉书·地理志》:“太原郡,秦置……有家马官。”注:“臣瓒曰:汉有家马厩,一厩万匹,时以边表有事,故分来在此。家马后改曰挏马也。”参看“挏马”条。
官名。尚书省吏部曹长官通称。三国魏、蜀始置,两晋南北朝沿置。亦称郎中,资深者可转侍郎。属吏部尚书,主管官吏选任铨叙调动事务,对五品以下官吏之任免有建议权。南朝如加“参掌大选”名义,则可参议高级官吏之任
陆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少将,掌陆军测量事务。
见“宗子正”。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元代选任官员,内外长官例由蒙古贵族充任,副职则尽先用色目人,汉人只能充任中下级官员或属吏。有关兵籍等军机重务,汉人是不得与闻的。在中央最高军事机关枢密院中,不仅汉人不得充任长官,色目
① 军府名。十二卫、太子左右卫率府、所领三卫之一,皆为内府,极受亲信,可宿卫内府,左、右卫所领尤重。隋朝设翊卫开府,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为武侍。唐朝有左右卫翊卫一府、翊卫二府和各卫率府翊卫府。宋徽
武官名。见“朱衣直阁将军”。
受分封的同姓皇族。《史记·太史公自序》:“(汉高祖)乃封弟交为楚王,爰都彭城,以强淮泗,为汉宗藩。”藩即屏卫之意。皇帝的同姓诸侯。《史记·太史公自序》:“(汉高祖)封弟交为楚王,爰都彭城,以强淮泗,为
见“都提举万亿宝源库”。
宫中女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紫极、光兴二殿俱置。官准二卫,五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