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使
使职名。朝廷临时委派巡视地方之使臣。唐太宗贞观十七年(643)遣十七道巡察;二十年遣孙伏伽等二十二人以六条巡察天下,黜陟官吏; 武则天时(684—704)或以左、右御史台官充任; 中宗神龙二年(706)诏以左、右台内外五品以上官二十八人分为十道巡察,二年一替; 玄宗开元三年(715)敕巡察使察官人善恶闻奏,二十二年以后遂为采访处置使取代。
官名。唐代前朝,在水旱灾害等灾后,派五品以上的大官巡视地方,考察官吏,称巡察使,有时也称宣抚使或存抚使。
使职名。朝廷临时委派巡视地方之使臣。唐太宗贞观十七年(643)遣十七道巡察;二十年遣孙伏伽等二十二人以六条巡察天下,黜陟官吏; 武则天时(684—704)或以左、右御史台官充任; 中宗神龙二年(706)诏以左、右台内外五品以上官二十八人分为十道巡察,二年一替; 玄宗开元三年(715)敕巡察使察官人善恶闻奏,二十二年以后遂为采访处置使取代。
官名。唐代前朝,在水旱灾害等灾后,派五品以上的大官巡视地方,考察官吏,称巡察使,有时也称宣抚使或存抚使。
即“巴克什”。
官名。民国初军民分治,各省设民政长,民国二年改称巡按使,掌全省民政及巡防队、警备队等,并受中央政府的特别委任,监督财政、司法行政等事,民国五年,改称省长。官名。北洋政府於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五月
指周六官的属官。《周礼·天官·小宰》:“以官府之六属举邦治:一曰天官,其属六十,掌邦治,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专达;二曰地官,其属六十,掌邦教,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专达;三曰春官,其属六十,掌邦礼,大事
官名。南朝、北齐皆置。见“细作署”。
官名。宋元祐六年(公元1091年)置,掌修国史兼管国史院院务。见“国史院”。
宋代高中级官员荐举选人改为京官的奏状,即“京削”,见该条。
官名。即常平令。
将作监次官。隋炀帝大业五年(609) 由将作少匠改名,员一人,五品,十三年改名将作少令。唐朝屡改其称,或名将作少匠,或名将作少监,玄宗天宝十一载(752) 定置将作少监,员二人,从四品下。北宋前期为四
官名。三国蜀置,职掌与镇西将军同,唯资历深者得任此职,历代皆不常置。后主延熙六年(243),姜维任此职,领凉州刺史。晋定为二品,禄赐与特进同。如开府,则位从公,假金章紫绶,升为一品。十六国后秦亦置。南
官名。《周礼》无此官,北周置司社,正二命,司社下士,正一命。掌祭祀太社之事,属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北周诸帝常祀太社,如《周书·孝闵帝纪》:“元年(公元557年)春正月甲辰,祠太社。二月戊寅,祠太社。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