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都纲
僧官名。金置,见“都纲”。
僧官名。金置,见“都纲”。
官名。明、清时外省派驻京师传递文书之官员。简称“提塘”。掌递本省与各部院往来文书,并负责领送颁给本省官员的敕书及州县印信。清制,各省派驻京师者共十六人,隶兵部捷报处。由督抚于本省武进士、武举人及候补、
官署名。清朝掌管帝后车驾仪仗之机构。顺治元年 (1644) 承明制置锦衣卫,设指挥使等官。二年 (1645) 更名銮仪卫。四年罢指挥使等官,设銮仪使、冠军使等。五年定为正二品衙门。掌供奉帝后祭祀、朝会
官名。清朝福建海军长官。同治九年(1870)任福建水师提督为轮船统领,始置。从一品,掌督率福州船局轮船。光绪五年(1879)改为福建总统水师。
官名。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工正所,置工正,秩正八品,掌缮造修葺宫邸、廨舍。其副职为工副,秩从八品,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裁革。
官名。即“浙江清吏司郎中”。
参见“正任”、“观察使”。
官名。南宋御营使、都督、宣抚使的高级属官,参预谋划军事。军事幕职名。宋御营使、都督、宣抚等所属高级军事幕职,掌参预军事谋划。
元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凡父母衰老气力单寒者,得就近迁除,以便供养。此种规定称为便养。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负责将在镬中烹制好的食物盛到鼎俎中以供御。下设司鼎镬下士以佐之。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清制,军机大臣每天面见皇帝“承旨”,退出后根据皇帝的意见和要求拟写谕旨 (乾隆以后一般谕旨由军机章京拟),交给章京缮写好,然后进呈皇帝审定,称为“述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