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州录事

州录事

官名。唐代州和西都、东都、北都等设录事,都为从九品上,州为从九品下,掌管文书。见《新唐书·百官四下》。


州门下吏名。晋制,骠骑将军及诸大将军不开府,非为持节都督者,属官有录事,掌管文书;州亦置录事,见《晋书·职官志》。南朝《宋宁州刺史爨龙颜碑阴》题名有录事三人。北魏州录事见《金石萃编》卷三十《敬史君碑》碑阴题名。北齐州录事,据《隋书·百官志中》所载有都录事及箱录事,大约箱录事为分箱(厢)处理文书的录事,都录事为综理州府文书的录事,其下均设“”以佐之。北周诸州录事改称司录。隋于雍州设录事。唐制,州录事为州录事参军事的佐官,上州从九品上,中、下州均为从九品下;其下并设录事史以佐之,均属品外。

猜你喜欢

  • 知南面诸行宫副部署

    官名。辽置,见“汉儿行宫都部署院”。

  • 宗正寺丞

    参见“宗正丞”。官名。唐宋皆置,为宗正寺长官卿的佐官,协助卿掌皇族属籍等。参看“宗正寺”条。

  • 内府十库

    明朝内府甲字、乙字、丙字、丁字、戊字、承运、广惠、广盈、广积、赃罚十库的合称。

  • 钩盾显阳苑丞

    官名。东汉钩盾令的属官有显阳苑丞,掌管显阳苑,桓帝时置。

  • 宿卫军将

    官名。北魏置。统带宿卫军士,负责宫廷侍卫。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五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 昂邦

    满语。意为“大臣”。

  • 礼部左侍郎

    官名。明、清礼部之副长官。自唐至元,礼部均设侍郎,一二人不等。至明,始分左、右,以左为上,左、右各一人,正三品。共佐尚书掌部务。清沿明制。初以左、右参政为礼部副长官,顺治元年(1644) 改左、右参政

  • 教育局

    民国置,为县、市教育行政机关。民国十一年改县劝学所为教育局。国民政府成立后,各市也相继设立。凡县、市的学校、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公园等文化事业均归其管。设局长一人、督学及局员数人。

  • 后部尉

    官名。北齐置。成安县属官,主管十一行经途尉,九品上。

  • 虞候开府

    官名。隋置,掌斥候伺奸非,分左右。见《隋书·百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