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炮兵科军士以下之补充,炮兵常备、续备、后备官兵之册籍,核办各处军械、军火、机器局厂、兵工厂之建设、生产,以及各项军用器材的购置存发。
清朝尚虞备用处别称。
官名。即“法部大臣”,清末法部长官。详“法部大臣”。官名。清末置,由法部尚书改称,见“法部”。
即“物林大”。
参见“都统司”。
官名合称,指郡掾史和县掾史。汉朝郡县分曹办公,掌管一曹事务的正职称掾,副职称史,称某曹掾、某曹史。曹,类似现在的科、局、处。《后汉书·张酺传》:“元和二年,东巡狩,幸东郡,引酺及门生并郡县掾史并会庭中
官吏考课方式之一。唐代考课之制,分司考与校考。以诸司之长每年考核其属下的功过,分为九等,称为司考或初考。初考完毕之后,送尚书省总考,称为“校考”,参见该条。
① 周朝称世卿之嫡长。《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吾子为鲁宗卿。”②宋朝礼部尚书别称。苏轼《谢礼部尚书表》: “遂领宗卿之任。”③唐宋宗正卿简称。1、周王宗族的执政大臣,有行政权和议政权,在特殊情况下
官名。宋置,见“转运使”。
参见“将作丞”。官名。隋唐与宋置,属将作监,协助监与少监处理监务。见“将作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