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北湖南道肃政廉访司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立,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隶江南行台。参见“肃政廉访司”。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立,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隶江南行台。参见“肃政廉访司”。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掌力役之政令,负责全国力役的调派。下设司役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名。三国蜀置,为丞相府重要僚属,在长史之上。费祎自此职入为尚书令。官名,三国蜀置,为丞相府重要属吏,位在长史上,掌参与军事谋划。《三国志·蜀书·杨仪传》:“时人畏其言语不节,莫敢从也,惟后军师费祎往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成立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职任辅佐局长管理局务,局长有事故时得代行其职。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定额十人(第一、第二科各四人,编案处二人),奏补。辅佐总纂分别主管科处事务。
官名,西汉置,东汉省,俸六百石,为中尉属官,主兵掌治安。参看《中垒》条。
郡分职诸曹之一。《汉书·匡衡传》记丞相府有集曹掾,主管郡国上计。郡府集曹亦当主管各县上计;此外,《五行大义》引《洪范五行传》说:“集曹供纳输。”故集曹还有运输谷物以实仓廪的职任。《隶释》五《巴郡太守张
清朝选官制度。文职官之推选吏部文选司掌之,武职官之推选兵部武选司掌之。凡推选分仕进之途,文职官视科甲及恩、拔、副岁、优贡生,荫生出身者为正途,余为异途; 武职官以行伍出身为正途,科目次之。别流品以严登
爵名。南朝宋、北朝魏“男”爵等级之一,不食封。见《宋书·庾悦传》、《魏书·费于传》。
官名。元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置阑遗所,属宣徽院,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改为监,延祐七年(公元1320年)定秩为正四品。掌收遗失无主认领的人口、奴婢、牲畜与钱物。设太监一人为主官,下设少监、
官名。 南朝梁置, 流外三品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