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统军司
官署名。全称为山东路都元帅府统军司。设于元世祖中统三年(1262),总管从宿州到宁海州的蒙古、汉军万户。至元二年(1265),由益都移司于沂州(今山东临沂)。设统军使、副使。至元九年,改为山东行枢密院。
官署名。全称为山东路都元帅府统军司。设于元世祖中统三年(1262),总管从宿州到宁海州的蒙古、汉军万户。至元二年(1265),由益都移司于沂州(今山东临沂)。设统军使、副使。至元九年,改为山东行枢密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省称内史、大内史。春官府内史司长官,员二人,掌皇帝诏书的撰写与宣读,参议刑罚爵赏以及军国大事,下设小内史下大夫、小内史上士、小内史中士、小内史下士以佐其职,领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不遇类科目。神龙二年(公元706年)诏举,冯万石等三人及第。
官名,掌管乐人奏乐。秦朝和汉朝奉常的属官有太乐令、丞,东汉明帝永平三年改太乐为太予乐令,掌伎乐人,凡国家祭祀时掌管奏乐。魏晋复称太乐令,齐、梁、陈因之。北魏置太乐博士,北齐曰太乐令丞。其后,历代多设此
官名。据《汉官》所载,汉代每陵有食监一人,秩六百石,监丞一人,秩三百石,中黄门八人,从官二人。
阶官名。金朝置,为教坊阶官,二十五阶之第十七阶,秩从七品下。元沿置,为十五阶第九阶,从六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官,自从四品起,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七品下,称司乐郎。见《金史·百官一》,参看“
官署名。清末东三省所属之办事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置,掌主财政。各设度支使一人掌司事,下设佥事、科员及一、二等库官协助办事。宣统元年(1909),黑龙江省裁,其事隶民政使司兼理。官署名。清光绪
官署名。南朝宋改散骑省置,为门下三省之一。有时仍习称“散骑省”。南朝齐、梁、陈沿置。掌侍从左右,谏诤献纳,纠劾百官,主掌图书文翰,集录诏令等文,撰述文章,收纳转呈诸奏闻文书,有异议得随事为驳。因拟诏出
官署名。宋朝初年置,分东、西二务,掌烧制砖瓦以供营缮之用。真宗景德四年(1007)废东、西二务,止于河阴置务,于京城置受纳场。大中祥符二年(1009),复置东窑务,以诸司使副及三班使臣三人监领; 改受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渐尚王之下。
使职名。即同和院使,五代后梁开平元年(907)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