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田使
官名。宋朝置都大制置屯田使、制置屯田使,多以安抚使、知州、通判等兼任,掌屯田事务。又有管勾屯田司公事、提点制置屯田事、措置屯田、屯田副使、提点屯田公事等屯田官。其官署为屯田司或屯田务。
官名。宋朝置都大制置屯田使、制置屯田使,多以安抚使、知州、通判等兼任,掌屯田事务。又有管勾屯田司公事、提点制置屯田事、措置屯田、屯田副使、提点屯田公事等屯田官。其官署为屯田司或屯田务。
官名。清末各机构中所设提调一职之副手。官名。为提调的副职,见“提调”。
即“军器监丞”。
官署名。元代于四川设茶盐转运司,秩从三品,其职如转运盐使司而兼理茶务,秩从三品。设使一人,同知、副使、运判各一人,经历、知事、照磨各一人;下辖盐场十二所。明代在洪武中亦于四川置茶盐都转运司,设官如都转
官名。明始置,清初改为左右寺丞。详见“大理寺正”。
官名。三国吴孙皓所置太后三卿之一。升平为昭献皇太后宫号。见《三国志·严畯传》裴松之注引《吴书》。官名,三国吴置,掌宣本宫命等。升平为昭献皇太后宫号。《三国志·吴书·严畯传》:“久之,以畯为尚书令,后卒
宫中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七品。
见“协理大臣”。
官名。① 临时性军事副统帅。唐朝德宗兴元元年(784)始置,位都统之下。与都统同属临时性军事长官,掌征伐,不赐旌节,事毕即罢。宋朝置“副都统制”,简称副都统,与都统制共掌节制军马,亦非常职。辽、金亦有
① 收纳谷米之场所。宋初,诸仓场隶三司,掌受纳租税、出给禄廪。设提点仓场官领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属仓部。明朝户部辖京仓五十六,通仓十六。清朝户部亦辖有京、通十三仓。凡仓,均设专员
苑园名。见“提点在京四园苑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