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尚方

尚方

① 官署名。亦作上方。秦、汉皆置,隶少府。设令、丞,掌使役工徒,制造新奇贵重手工艺品及精美的宫廷器用、刀剑等兵器,专供御用,所制兵器,为上好精品。西汉文帝时周亚夫买尚方甲楯为葬器,被召诣廷尉问罪。普通兵器及器用,由考工等署制作。东汉末分中、左、右三署,各设令、丞。(一说西汉武帝时已分) 历代沿置。魏、西晋也分中、左、右三署。东晋唯置一署,或省或置。十六国仍置。后燕尚方工徒达五千余人。南朝宋沿置,以本署为右尚方,又改原相府作部为左尚方,仍隶少府,并掌制作一般军械,职如汉朝之考工令,精巧器玩兵器之制造则归门下省的细作 (御府) 署,后废帝初,改细作为中署,以之隶右尚方。南齐因之。梁、陈又增中尚方,复置三署。北朝略同,兼掌丝织品、乐器等制作。北齐中、左、右三尚方署隶太府寺。隋朝因之,避文帝讳,改中尚方为内尚方,隶少府监。唐朝改内为中,武则天时去“方”字。金朝复置尚方署,掌制作金银器物、亭帐、车舆、床榻、帘席、鞍辔、伞扇等宫廷器用,隶少府监,设令、丞。又,唐朝曾置“尚方监”,清朝曾置“尚方司”、“尚方院”。②汉朝王国医官名。《史记·封禅书》: “栾大,胶东宫人”,“已而为胶东王尚方。”


官署名,秦置,汉承秦制,属少府,掌上等技工制作御用刀剑诸物和刻玉为器等。其长官称令,有丞。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其后,魏、晋、十六国、南北朝、隋、唐等皆置。

猜你喜欢

  • 湘军营务处

    清代湘军管理军务的机构。除发号施令执行军法之外,兼有培养人才的作用。曾国藩把他幕府中认为有培养前途的人安排到营务处,令其学习军务,以备将来出任将帅。

  • 谏议大夫

    官名。秦置,专掌论议。西汉初废,武帝时置谏大夫。东汉光武帝复置谏议大夫,秩六百石,掌侍从顾问、参谋讽议,名义上隶光禄勋。三国魏沿置,晋朝罢。南朝唯梁、陈置。北魏置七十人,隶集书省,掌谏诤议论,孝文帝太

  • 国宗

    太平天国东王以下各王同宗兄弟之称谓。据太平天国前期定制,东王以下各王同辈兄弟称国宗,后辈称国相,出外任事者亦称国宗。官阶约与燕王、豫王、侯、丞相相等。督军或出任地方官者则加“提督军务”衔,据载有十四人

  • 小冢宰上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多省称为小冢宰。天官府次官,员二人,佐大冢宰卿掌宫廷供奉、侍卫以及全国财政收支,百官俸给等事务,正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官名。北周依《周礼》小宰

  • 折兰王

    西域折兰国国王。《汉书·卫青霍去病传》:“(去病)转战六日,过焉支山千有余里,合短兵,鏖皋兰下,杀折兰王,斩卢侯王。”

  • 右扶风丞

    官名,汉置,为右扶风的副贰长官,佐右扶风行其职事。参看“右扶风”条。

  • 刑部中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司长官,掌杖、鞭、徒、流、死五刑的判决与执行。下设小刑部下大夫、小刑部上士、小刑部下士以佐其职,领司刺上士、乡法上士、遂法上士、稍法上士、县法上士、

  • 理藩部各司帮印

    官名。清末理藩部旗籍、王会、典属、柔远、徕远、理刑六司各置帮印一至二人,为司的副主官,以郎中、员外郎、主事充任。参见“理藩部”。

  • 雍畤五尉

    雍畤,也写作“廱畤”。汉承秦四畤,增一畤为五。五畤各置一尉,合称雍畤五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奉常》和“雍畤”条。

  • 盛京户部侍郎

    官名。清朝盛京户部长官。额设一人,满缺,秩正二品。总掌部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