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左民郎
参见“左民郎”。
参见“左民郎”。
官名。北洋政府设于外蒙古各级审判处,又热河、察哈尔、绥远三都统府审判处的审判员亦称审理员。其职掌均相当于推事。
官名,汉置,俸二百石,共三人,主书。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尚书》。
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见“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
官名,东汉置,为王侯属官,掌佐园陵啬夫祭祀和征求。《后汉书·城阳恭王祉传》:“诏零陵郡奉祠节侯、戴侯庙,以四时及腊岁五祠焉。置啬夫佐吏各一人。”
官名。西汉自景帝后元年 (后143) 改治粟内史为大农令,下设两丞,称大农丞。佐令掌钱谷财货等财政收入和支出,秩千石。武帝时,东郭咸阳和孔仅等皆任此职,掌盐铁。官名,大农令下设两丞,大农丞为大农令的副
公务员工作的纪律规定。国民党政府制定,亦称公务员的义务。依照国民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月公布的《公务员服务法》(该法于1942年12月与1947年6月两次修正)的规定,公务员须遵守以下各
官署名。元置,见“尚供总管府”。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壶涿氏下士一人,掌治水虫。北周仿此职置弭妖中士,正二命;弭妖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田正下大夫。
官署名。明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永乐元年 (1403)始置,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后增主事三人。十八年迁都北京,遂罢。参见“北京行部”。
刑部郎官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 《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刑部(郎)为小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