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府监丞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析太府寺别置少府监,始置少府监丞二员为佐官,从五品,掌判监内日常公务。唐太宗贞观元年 (627)复置后定置六员,从六品下。本寺诸署所需之物由其申报尚书省以供给之; 诸署所判入库之物,则各以其名数州土为籍,并均衡工役之难易众寡劳逸。北宋前期为寄禄官,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置一员为职事官,正八品,参领少府之事。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罢。辽、金皆置。金朝置二员,从六品,世宗大定十一年 (1171) 省,二十一年复置。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析太府寺别置少府监,始置少府监丞二员为佐官,从五品,掌判监内日常公务。唐太宗贞观元年 (627)复置后定置六员,从六品下。本寺诸署所需之物由其申报尚书省以供给之; 诸署所判入库之物,则各以其名数州土为籍,并均衡工役之难易众寡劳逸。北宋前期为寄禄官,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置一员为职事官,正八品,参领少府之事。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罢。辽、金皆置。金朝置二员,从六品,世宗大定十一年 (1171) 省,二十一年复置。
官署名。隋始置,为吏部的头司。司的主官,隋初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吏部郎中二人,正五品上,一人掌文官阶品、朝集、禄赐,给其告身假使;一人
官署名。清末京师侦查机关。光绪三十一年 (1905) 于巡警部设。专司探访、侦缉奸宄,凡行踪诡密、潜谋不轨、来历不明、形迹可疑者,均需进行探查。置监督一人,辖中、左、右三路局。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宣
官名。宋朝沿边溪峒有都巡检使。南宋时于海南琼管及归、峡、荆门等处,置水陆都巡检使或三州都巡检使,控制溪峒。
见“国史院”。官名。宋置,为实录院的长官。见“国史院”。
官名。秦及西汉初为中尉副职。员二人,秩千石,助中尉缴循京师。武帝太初元年(前104)中尉更名执金吾后罢。官名,为中尉的佐官,俸千石,助中尉巡逻京师,禁备盗贼。《汉书·百官公卿表》:“中尉,秦官,掌徼循
官署名,即师尉郡之政府。详“师尉大夫”条。
海关征税部职员的一种,即外班。见“征税部”。
武官名。辽置, 见“左翼军都统所”。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掌六院皇族之从军者。设详稳等职。
官署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太子右宗卫率府置,率一员、副率二员,掌东宫兵仗、仪卫之政令,下设长史及录事、仓、兵、胄曹参军事,又有司阶、中候、司戈、执戟; 并领外府三; 中宗神龙元年(705) 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