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司农
清朝仓场侍郎之别称。
清朝仓场侍郎之别称。
明朝卫所制度。南、北两京各卫之外的卫所总称。各统于都指挥使司、行都指挥使司或留守司。参见“卫”。
官名。唐玄宗前后置,以宦官充任,掌供奉朝会,赞引亲王、宰相、百官、蕃客朝见辞谢等。五代后梁沿置。其后,渐以安排武臣,无职掌。宋因之,属横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太祖乾德二年 (964)
官名。三国蜀置。《三国志·刘封传》裴松之注:“(刘)封子林为牙门将,(魏元帝)咸熙元年(264)内移河东。(孟)达子兴为议督军,是岁徙还扶风。”官名,三国蜀置,掌谋议。《三国志·蜀书·刘封传》:“于是
官名。元朝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置长官司,亦称蛮夷长官司,并以土人为长官、副长官。明朝沿元制,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云南、贵州等省设有。从七品。职位低于蛮夷长官司长官,亦有所辖之地区,受地方武官都指挥
官名。北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置,员一人,以入内内侍省官充任,总领六尚局事务,序位在内侍副都知之下、閤门使之上。钦宗靖康元年(1126),随六尚局罢。官名。宋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置,为殿中省
官署名。明朝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将通政使司官属移往北京,原在南京的通政使司官署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通政使司。设通政使一人,正三品,右通政司,正四品,右参议一人,正五品,掌收呈诉书状,
官名。清朝侍卫处高级官员。次于内大臣。顺治元年(1644)设,武职从二品,食三品俸。无定员,由特恩补授。协助领侍卫内大臣,掌率侍卫亲军,以宿卫扈从。武官名。清置,属侍卫处,秩从二品,无固定员额,掌供宿
官名。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初置,属大鸿胪,为别火令副职。官名,为别火令之副,佐令掌狱中改火事。参看“别火令”条。
官名。北齐置,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从六品。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从六品下。
武官名。北周置,正职为上士,副职为倅长中士。参见“六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