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营官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一。掌治所属各城军民之政事。前藏设七品官二十五人,分辖二十五小营。后藏设七品官十六人,分辖十五小营,缺出,于东科尔及喇嘛内拣选。
唐古特官。清分设于前后藏,秩均为六品,属唐古特营官。员额前藏共二十五人,分驻雅尔堆、金东等二十五营;后藏员额十六人,分驻于彭错岭等十五营。掌它大营官同。民国时期沿置。参见“大营官”。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一。掌治所属各城军民之政事。前藏设七品官二十五人,分辖二十五小营。后藏设七品官十六人,分辖十五小营,缺出,于东科尔及喇嘛内拣选。
唐古特官。清分设于前后藏,秩均为六品,属唐古特营官。员额前藏共二十五人,分驻雅尔堆、金东等二十五营;后藏员额十六人,分驻于彭错岭等十五营。掌它大营官同。民国时期沿置。参见“大营官”。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九品。设于世祖中统二年(1261),隶异样局总管府。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宫廷作坊名。清置,属内务府广储司。掌承制各色供花、瓶花及鹰鹞脚绊、合线、弦等。设司匠、领催三人,各种匠役二十九人。
官名。北魏、北齐为“大宗正少卿”的省称。隋、唐、五代为宗正寺次官,亦称“宗正寺少卿”,通判本寺事务。隋初置一员,正四品上; 炀帝增为二员,从四品。唐初一员,后增为二员,从四品上。高宗、武则天时曾随本寺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设监察御史七人。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在本道之外协管户部,承运、赃罚等库,在京金吾后等十卫,及直隶常州、池州二府,定边、开平中屯二卫,美峪千户
官名。辽朝南面官,又称“东京户部使司判官”。户部使司官员,协助户部使处理日常事务。
官名。金置,管理巩国公家属。有同提控佐之。
官类名。唐代以洛阳为东都,皇帝常领百官居此。皇帝不在洛阳时则置留守,而各中央官署往往仍空存其名,于是常以贬降或闲废的官员安置在此,名为分司官。一般是只领俸而不任事,只有分司御史才有部分实际职务。
官署名。清朝工部营缮司所属机构。顺治(1644—1661)初置,始设于和平门外,后移于西山。掌监制琉璃瓦件,依照质色式样,按限督令窑户烧造,以备大工所用。先是设汉司官一人管理。康熙元年(1662)设满
官名。新莽置之。王莽依《乐语》有五均之言,于长安以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五都设五均官。更名长安东西市令及五都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长安东市称京,西市称畿,洛阳称中,余四都各以东西南北为称。下置交易
官名。夫余国置之。据《后汉书·东夷传》,夫余国以六畜名官,有狗加、马加、牛加等,其邑落皆属诸加。官名,东汉时夫余国置,为邑落之长。《后汉书·东夷传·夫余国》:“以六畜名官,有马加、牛加,狗加,其邑落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