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将作少监

将作少监

将作监次官。隋炀帝大业五年(609) 由将作少匠改名,员一人,五品,十三年改名将作少令。唐朝屡改其称,或名将作少匠,或名将作少监,玄宗天宝十一载(752) 定置将作少监,员二人,从四品下。北宋前期为四品寄禄官,不预监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复为职事官,从六品。南宋初省,高宗绍兴十一年(1141)复置,孝宗隆兴(1163—1164) 初虚而不除,乾道(1165—1173)以后以授久任台省官者及郡邑有声望者,不预营缮庶务。辽朝为南面朝官。参见“将作监”。


官名。隋唐及宋将作监的副主官。详见“将作监”。

猜你喜欢

  • 驷车庶长

    爵名。战国秦置,为二十等爵第十七级。秦汉沿置。驷车庶长意即乘驷马之车而为众长。爵名,为秦汉二十级爵的第十七级。意为乘驷马之车而为众长。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爵》。

  • 大同侍卫

    即“大同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 度支部右参议

    参见“度支部左参议”。

  • 兵侍

    “兵部侍郎”简称。

  • 资善堂赞读

    见“资善堂”。官名。宋置,见“资善堂”。

  • 典库部

    官署名。北齐置,设仓督,隶司农寺导官署。

  • 尚书定课郎

    即“定课郎”。

  • 王国典府长丞

    官名。晋始于王国置典府丞,无令。南朝宋与梁陈沿置典府丞。北齐王国亦置典府丞而无令。隋始于诸王府置典府令及丞,唐沿置于亲王府,长正九品下,丞从九品下,员额各二人,掌府内杂事。

  • 休职

    北洋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文官保障法草案》的规定, 文官非得其同意, 不得转任同等以下职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令其休职:一、依惩戒法的规定交

  • ①地方要塞。唐朝于京城四面有驿道关为上关,无驿道者为中关,余为下关,凡二十六关。置令一人,为长官,掌禁末游,察奸慝。上关、中关又置丞一人,为副贰,通判关事。宋朝为军事要塞诸关的简称,参见“关使”。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