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事
密封的章奏,亦称“封章”。汉朝制度,臣下奏事,防有泄漏,以皂囊封板,谓之封事。其制似始于汉文帝,后相沿成故事。昭帝时上书者皆为两封,其一称副本,由领尚书事者先发之,所言不善,辄搁置不奏。宣帝时为夺霍氏权,遂去副封,以防壅蔽。后代或沿用。
密封的章奏,亦称“封章”。汉朝制度,臣下奏事,防有泄漏,以皂囊封板,谓之封事。其制似始于汉文帝,后相沿成故事。昭帝时上书者皆为两封,其一称副本,由领尚书事者先发之,所言不善,辄搁置不奏。宣帝时为夺霍氏权,遂去副封,以防壅蔽。后代或沿用。
官名。明永乐(1403—1424)时迁都北京,于南京官置,一人,从七品,仍掌司言责,纠劾百官,稽察南京礼部之事。
汉朝官吏制服,备大臣上朝时穿戴。皂,黑色。《汉书·萧望之传》:“(张)敞备皂衣二十余年。”颜师古注:“虽有四时服,至朝皆著皂衣。”亦用作官吏代称。
官名。明朝行人司副长官,左、右各一人,从七品,专掌奉节出使诸事。
官名。金设于翰林学士院,秩从七品。元翰林兼国史院、蒙古翰林院各置五员,从七品。官名。金置,属翰林学士院。员额二十四人,汉人、女真人、契丹人并用,其中汉人十人,女真、契丹各七人。掌文词之事。元承金制于翰
官名。元置,《元史·河渠志一》载:“至元三年(公元1266年)七月六日都水监言:‘运河二千余里,漕公私物货,为利甚大。自兵兴以来,失于修治。……’部议以滨河州县佐贰之官兼河防事,于各地分巡视,如有阙破
章奏程式。汉朝尚书所拟章奏,文中必须有“敢告之”字样乃下。据《汉官典职仪式选用》,尚书言左右丞,敢告之如诏书律令。
官名。北周置。统所部禁军,负侍卫之责。亦省称右侍伯。武帝宣政元年(578),苏慈自前侍伯中大夫迁此。正五命。见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四○九《苏慈墓志》。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翼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厨”。
官名,汉初有此官,掌乐,《汉书·礼乐志》:“汉兴,乐家有制氏,以雅乐声律世世在大乐官。”
非常国会选出的国家元首。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四月七日非常国会通过《中华民国政府组织大纲》七条,十日选举孙中山为非常大总统,五月五日就职。依照《组织大纲》规定,采取总统制原则,非常大总统总揽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