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务司
官署名。北宋置,掌京城大寺建筑修缮之事。设提点一人,以内侍充任; 监官一人,以三班使臣充任。初隶开封府,神宗熙宁八年 (1075),改隶三司。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隶入内内侍省。哲宗时,拨归鸿胪寺。
官署名。宋置在京寺务司及提点所,先属开封府,中属三司,后属鸿胪寺。掌京城大寺建筑修缮之事。主官有提点与监各一人,提点以内侍充任,监以三班使臣充任。
官署名。北宋置,掌京城大寺建筑修缮之事。设提点一人,以内侍充任; 监官一人,以三班使臣充任。初隶开封府,神宗熙宁八年 (1075),改隶三司。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隶入内内侍省。哲宗时,拨归鸿胪寺。
官署名。宋置在京寺务司及提点所,先属开封府,中属三司,后属鸿胪寺。掌京城大寺建筑修缮之事。主官有提点与监各一人,提点以内侍充任,监以三班使臣充任。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置为将军名号,与武臣、爪牙、龙骑将军取代旧置前、后、左、右将军,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第十八班。陈沿置,为二十五号将军之一,四品,秩中二千石。唐高祖武德七年(624)置为从
官名。主饮食之官。春秋时晋国置。《左传·成公十年》: “晋侯欲麦,使甸人献麦,馈人为之。”杜预注: “主饮食之官”。官名。春秋时晋国设置。《左传·成公十年》:“使甸人献麦,馈人为之。”注: “馈人,主
①春秋战国列国大夫、士对别国君主的自称。《仪礼·士相见礼》: “凡自称于君”,“他国之人,则曰外臣”。《左传·成公三年》: “以赐君之外臣首。”② 汉朝对有朝请贡纳关系的周边少数民族国家的称呼。《汉书
官名,东汉章帝置,掌祭祀,有丞一人。延平元年省。《后汉书·百官志二·太常》:“中兴以来,省前凡十官。”注:“《东观书》曰:章帝又置祀令、丞,延平元年省。”
官名。北齐置。属领左右府,下统刀剑备身副都督,刀剑备身五职及刀剑备身等,掌侍卫皇帝左右。从四品上。
官名。北周武帝建德三年(574)五月置,员四人。选用饱学之士充任。掌规谏太子。官名。北周置,为太子属官,员额四人。任此职者见《北齐书·王昕传》:弟晞,“齐亡,周武以晞为仪同大将军、太子谏议大夫。”
官名。清末陆军部海军处副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军阶正参领,正三品。佐正使管理全处事务。宣统元年(1909)省。
官名。五代始置,为诸司使之一。宋初沿置,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 (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为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 重定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司会中大夫属官,正三命。《周书·颜之仪传》:“世宗以(之仪)为麟趾学士,稍迁司书上士”。隋文帝开皇元年(581)废。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司书上士二人,中士四人,所掌与司会略同
官名。唐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以宰相张说为集贤殿大学士,知院事,说恳让“大”字,诏许之。此后常以宰相一人知院事,为集贤院的长官。金亦以知集贤院事为集贤院的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