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分职吏名。南朝置,《南史·陈本纪》记陈霸先曾“至建邺,为油库吏。”其职为主管油库。
官名,汉置,为郡太守属官,掌起草和缮写文书。《汉书·朱博传》:“下书佐入,博口占檄文曰:府告姑幕令丞:言贼发不得,有书。”《后汉书·百官志五》:“下及诸曹各有书佐。”
官名。三国蜀置。《三国志·来敏传》:“后以 (来) 敏为执慎将军,欲令以官重自警戒也。”杂号将军名,三国蜀置。《三国志·蜀书·来敏传》:“后以敏为执慎将军,欲令以官重自警戒也。”因其语言无节、举动违常
官名。契丹遥辇氏末期始见,为总执政官。耶律阿保机即位前,曾任于越。入辽,无所掌,官位在北、南大王之上。《辽史·百官志》称其坐而论议以象公师,实际为北面最高加官,非有殊勋者不授此职。臣属于辽的一些部落、
见“皇城司”。
官名,汉初置,主管国家财政、计算出纳。典校郡国簿书。《史记·张丞相列传》:“迁为计相,一月,更以列侯主计四岁……领主郡国上计者。”注:“文颖曰:能计,故号曰计相。”官名。汉代设置,为丞相属官。萧何为相
官名。北魏始置,为太常副贰,位在丞上,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改四品上。北齐置为太常寺次官,员一人,四品上,位列诸寺少卿之首。隋初因之,炀帝增为员二人,从四品。唐、五代沿置,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长官。掌总理御厩事务,以及厩属官员之选除赏罚事。雍正六年(1728)设。乾隆十四年(1749)额定二人,由侍卫补授一人,内务府司官补授一人。正三品。
见“常调”。
选官制度。汉朝皇帝常常将经义及政事方面的问题书之于策,召纳臣民应对,谓之策问,为当时选拔人才常用考试方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