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贡
贡举名目之一。唐、宋时期,周邻各族、各国士人投牒申请参加科举考试,获准应试,称宾贡。合格者赐及第、出身,释褐授官。
科举考试的名目之一。唐宋之制,周边少数民族或外国士人,可向京师地方官府投牒申请参加解试,合格者即可解送参加省试。国子监中的周边少数民族和外国学生在监考试合格亦可由监解送参加省试。京师地方官和国子监发解上述人员, 称为“宾贡”。周边少数民族和外国士人, 常有通过宾贡及第的。如宋咸平元年(公元998年)赐高丽宾贡进士金成绩及第, 附于礼部试榜。
贡举名目之一。唐、宋时期,周邻各族、各国士人投牒申请参加科举考试,获准应试,称宾贡。合格者赐及第、出身,释褐授官。
科举考试的名目之一。唐宋之制,周边少数民族或外国士人,可向京师地方官府投牒申请参加解试,合格者即可解送参加省试。国子监中的周边少数民族和外国学生在监考试合格亦可由监解送参加省试。京师地方官和国子监发解上述人员, 称为“宾贡”。周边少数民族和外国士人, 常有通过宾贡及第的。如宋咸平元年(公元998年)赐高丽宾贡进士金成绩及第, 附于礼部试榜。
满语官名。清入关前所设之职官。又称“都堂”。设于明万历四十三年 (1615),共十人。“扎尔固齐”,满语意为“理事官”、“断事官”,故又称“理事十大臣”。与“理事听讼大臣”五人共同佐理国政,凡诉讼之事
铨选制度。唐朝对岭南、黔中等地,因路途悬远、 土风不同, 由中央派人主持六品以下宫的选拔,称为“南选”。相对而言,在长安和洛阳的铨选,则为“北选”,一般指由吏部、兵部主持的文选、武选。金朝设科取士,以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内史中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内史中大夫”。
清代的汉兵。清初招募的汉兵,其营旗为绿色,后来即称驻各省的汉兵为绿营兵或绿旗兵。清代各省驻兵,其初以旗兵为主力,中叶以后,由于绿营兵额的发展,变为以绿营兵为主力。绿营兵的兵种分为马兵与步兵,沿江沿海之
官名。唐玄宗开元五年(717) ,乾元殿写四部书置,八人,分掌四库书。六年,乾元殿更号丽正修书院,罢。十三年,改为集贤殿书院复置,协助校书、正字分掌四部图籍。
官名。北齐大理寺所属有录事。唐沿置,员额二人,秩从九品上,掌登记收发文书的日期。
春秋时卿大夫家臣之长。《左传·襄公二十一年》:“室老闻之。”《襄公二十二年》:“郑公孙黑肱有疾,归邑于公,召室老,宗人立段。”杨伯峻注:“室老即宰,家臣群吏之长,见胡匡表《仪礼释官》。”
官名。金朝司天散官。二十五阶之第七阶,秩从五品上。官名,金朝置,为司天散官,秩从五品上,为二十五阶之第七阶。
官名。渤海国官,居中台省。
官名。五代置。宋初用为武臣阶官,不领本职。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 改从七品。 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改武显郎。